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4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从公司离职或去世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2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18.50万份,限制性股票共计18.50万股,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49人调整为223人,其中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49人调整为223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49人调整为223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633.00万份调整为596.0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16.50万份调整为298.00万份,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6.50万股调整为298.00万股;预留授予权益数量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授予的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公告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50万股和全部股票期权共计1.50万份,该部分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直接作废、不予登记,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6.50万股,授予登记完成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96.50万份,授予登记人数为222人。除此之外,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
3、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000份由公司予以注销。
4、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24日披露《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拟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30,000股后的股本425,23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4.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04,112,800元,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当对相关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5、2025年9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决定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含首次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35.73元/份调整为35.25元/份,限制性股票(含首次及预留授予)授予价格由17.87元/股调整为17.39元/股,并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2025年9月23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63.5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35.25元/份,授予预留的63.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39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和确认,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2,5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82,500份由公司予以注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5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3,248股及注销股票期权23,248份,确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180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915,752份,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15,752股,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5年12月15日,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2026年4月14日,公司办理完成23,248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2026年4月24日,公司办理完成23,248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9、2026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8,600股及注销股票期权18,600份,确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29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54,400份,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4,400股,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及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本次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自2026年6月11日起,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特别授予部分)将进入第一个行权期;自2026年6月15日起,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将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均满足《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行权及解除限售的条件。相关激励对象尚需在进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特别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行权期后方可办理行权事宜;相关激励对象尚需在进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后方可办理相应解除限售事宜。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特别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符合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9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4,400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0327%,行权价格为35.25元/份;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9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24年9月2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3、2024年9月27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公示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7日。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4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4年10月17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4年11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4年12月12日,公司完成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222名激励对象授予296.5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4年12月13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2,300,000股增加至425,265,000股。
7、2024年12月12日,公司完成2024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222名激励对象授予296.50万份股票期权。
8、2025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0,000股及注销股票期权30,000份。
9、2025年4月21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2025年5月19日,公司办理完成30,000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2025年5月22日,公司办理完成3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10、2025年9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决定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含首次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35.73元/份调整为35.25元/份,限制性股票(含首次及预留授予)授予价格由17.87元/股调整为17.39元/股,并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2025年9月23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63.5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35.25元/份,授予预留的63.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39元/股。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82,500股及注销股票期权182,500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和确认,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5年10月10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2025年10月24日,公司办理完成182,500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2025年10月30日,公司办理完成182,5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12、2025年11月5日,公司完成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78名激励对象授予63.5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5年11月7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5,052,500股增加至425,687,500股。2025年11月5日,公司完成2024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78名激励对象授予63.50万份股票期权。
13、2025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3,248股及注销股票期权23,248份,确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180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915,752份,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15,752股,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25年12月15日,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2026年4月14日,公司办理完成23,248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2026年4月24日,公司办理完成23,248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15、2026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8,600股及注销股票期权18,600份,确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29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54,400份,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4,400股,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一)第一个行权期
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特别授予部分)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8个月、30个月、42个月。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40%。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特别授予部分)的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12月11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2026年6月11日至2027年6月10日(如2027年6月10日为非交易日,则至授予之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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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事宜,并对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4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从公司离职或去世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2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18.50万份,限制性股票共计18.50万股,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49人调整为223人,其中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49人调整为223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49人调整为223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633.00万份调整为596.0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16.50万份调整为298.00万份,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6.50万股调整为298.00万股;预留授予权益数量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授予的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公告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50万股和全部股票期权共计1.50万份,该部分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直接作废、不予登记,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6.50万股,授予登记完成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96.50万份,授予登记人数为222人。除此之外,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
3、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000份由公司予以注销。
4、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24日披露《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拟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30,000股后的股本425,23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4.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04,112,800元,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当对相关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5、2025年9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决定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含首次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35.73元/份调整为35.25元/份,限制性股票(含首次及预留授予)授予价格由17.87元/股调整为17.39元/股,并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2025年9月23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63.5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35.25元/份,授予预留的63.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39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和确认。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2,5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82,500份由公司予以注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5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3,248股及注销股票期权23,248份,确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180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915,752份,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15,752股,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5年12月15日,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2026年4月14日,公司办理完成23,248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2026年4月24日,公司办理完成23,248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9、2026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8,600股及注销股票期权18,600份,确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29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54,400份,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4,400股,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 股普通股
2、股票期权简称:广合JLC2
3、股票期权代码:037478
4、行权价格:35.25元/份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股票期权行权数量:
本次符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9名,
对应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54,400份,具体情况如下:
■
7、行权期限及安排:本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之
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自2026年6月11日至2027年6月10日(如2027年6月10日为非交易日,则至授予之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具体行权事宜需待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申请手续后方可实施。
8、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相
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禁止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
本公司股票期间内行权。
五、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1、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六、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注销处理。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七、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八、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
发生变化。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在不考虑其他可能导致股本变动的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总股本将增加154,400股,股票期权的行权对每股收益的影响较小,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十、本次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十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行权安排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本次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自2026年6月11日起,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特别授予部分)将进入第一个行权期;自2026年6月15日起,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将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均满足《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行权及解除限售的条件。相关激励对象尚需在进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特别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行权期后方可办理行权事宜;相关激励对象尚需在进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后方可办理相应解除限售事宜。
十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情况如下:
(1)公司拟使用H股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合科技(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合国际”)增资1,600万美元,用于未来寻求策略性合作、投资或收购机会。
(2)为顺利推进公司H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泰国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实施,公司拟使用H股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合国际增资8,000万美元,再通过广合国际及广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英文名称“Delton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广合控股”)按股权出资比例向广合科技(泰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Delton Technology (Thailand) Co.,Ltd”)(以下简称“泰国广合”)合计增资8,000万美元。
综上,本次增资广合国际金额为9,600万美元,增资泰国广合金额为8,000万美元,增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H股募集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1)广合国际:
公司名称:广合科技(国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月3日
注册地址:香港铜锣湾谢斐道408-412号华斐商业大厦1701-1702室
注册资本:4,200万美元
主营业务:从事PCB的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2025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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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合控股:
公司名称:Delton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成立日期:2023年4月4日
注册地址:英国英属维尔京群岛托托拉岛罗德镇梅里迪安广场水边大厦4 楼
注册资本:1万美元
主营业务:从事投资管理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合科技(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025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泰国广合:
公司名称:Delton Technology (Thailand) Co.,Ltd
成立日期:2023年5月19日
注册地址: 888/8,888/9 Moo 8, Bo Thong, Kabin Buri, Prachin Buri,Thailand
注册资本:160,000.00万泰铢
主营业务:从事PCB的生产和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合科技(国际)有限公司持股2%,二级全资子公司广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98%。
2025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为落实公司H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公司把握行业整合机遇,完善产业布局,加快泰国基地二期项目建设,扩大海外高端PCB产能,提升公司全球市场竞争力。本次增资使用公司H股境外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现有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H股招股说明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执行,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1)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0股。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5,265,000股变更为425,23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2,500股。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5,235,000股变更为425,052,500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3)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9月23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8名激励对象授予635,000股限制性股票。此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5,052,500股变更为425,687,500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二)股票期权自主行权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12月11日。
公司上述激励计划在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2月28日期间,激励对象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股数为758,982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758,982股至426,446,482股。
(三)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及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本次发行的46,000,000股H股股票于2026年3月20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 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上述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6,446,482股变更为472,446,482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现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同步更新外,《公司章程》其他主要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和章程备案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肖红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H股)〉的议案》
公司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H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上接12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