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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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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11号)同意注

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同意,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科力”或“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7,762,62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72元,共计募集资金215,179,854. 12元,扣除发行费,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207,313,142.47元。上述资金于2024年10月8 日全部到位,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4〕第110C000352 号《验资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 ”)担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由兴业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保荐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一一持续督导》(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兴业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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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保荐办法》和《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 兴业证券对阿科力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认为阿科力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在本次持续督导阶段中不存在按《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