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89版)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被担保子公司、孙公司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公司,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全资公司和控股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被担保公司明洲环保、嘉穗进出口、嘉澳鼎新、东泠能源、嘉胤新能源、四正进出口及本公司的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其资信状况良好,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及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履约能力,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孙公司2026年度继续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各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孙公司继续相互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总额58.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7.64%;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9.1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4.93%;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9.7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72%;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ST嘉澳 编号:2026-014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4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6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和批准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及国债逆回购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浙江宏能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沈健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ST嘉澳 编号:2026-019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融资租赁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和设备需求,拓宽融资渠道,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6年度与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相关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实际融资租赁金额根据公司实际生产需要。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本次融资租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方为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相关融资租赁公司。
三、融资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资产
标的类型:固定资产
权属状态: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在本议案额度内,允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融资租赁机构的融资额度进行调整。
(二)融资租赁业务主要内容:公司以筹措资金、回租使用为目的,将合法拥有的公司相关资产作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交易方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交易方向公司支付购买价款取得上述标的所有权并同时将该标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公司使用。
(三)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和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四)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事项的租赁期限、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融资租赁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2、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融资资金在上述融资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3、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其他事宜;
5、本次申请融资租赁融资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7年度相同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六、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实现公司筹资结构的优化。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相关资产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七、已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子公司浙江嘉澳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已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7000万元,由嘉澳环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子公司济宁嘉澳鼎新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已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由嘉澳环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子公司福建省明洲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已与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7000万元,由嘉澳环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上述融资租赁款项均已放款。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ST嘉澳 编号:2026-016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2026年继续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申请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公司可用自有资产为自身实际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向金融机构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本次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7年度相同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向金融机构申请上述融资授信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额度规模系在现有额度基础上考虑业务发展和增长需要确定。授信具体相关事宜,授权公司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沟通金融机构后落实,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授信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申请的融资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截至2026年4月30日,子公司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连云港分行已经开展授信业务,额度是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期,由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ST嘉澳 编号:2026-020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宏能物流有限公司
2026年预计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经营需要,2026年度浙江宏能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能物流”)拟向公司提供服务总金额不超过5,500.00万元的运输服务。
● 宏能物流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此项交易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沈健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 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的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浙江宏能物流有限公司累计关联交易金额22,390,613.46元(不含税)。
●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无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主要生产原料和产成品均为液体,交通运输工作量大,公司关联方宏能物流与公司同在浙江嘉兴桐乡市,是国内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规模型物流企业,在行业内较具影响力,因公司产成品和原材料运输需要且公司营收持续增长,在遵循市场化方式的公允定价原则前提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预计2026年与浙江宏能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能物流”)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500.00万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此项交易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沈健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宏能物流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宏能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746337873C
成立时间:2003年2月14日
注册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发展大道2650号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家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无船承运业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零售;润滑油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宏能物流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风险和责任。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宏能物流总资产4,406.87万元、净资产0.05万元;2025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004.17万元、净利润-251.76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6年度内,宏能物流拟向公司提供运输服务,服务总金额不超过5,500.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宏能物流向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和租赁车辆服务,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宏能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项交易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3、本次交易不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无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ST嘉澳 编号:2026-021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万美元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以外币结算,基于目前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影响,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用于锁定成本、规避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期限内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总额范围内的相关交易,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子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将不再另行审议。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2、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商业银行等高信用评级的外汇机构,公司不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
3、外汇衍生品合约确定的执行汇率以目标成本汇率或测算报价的成本汇率为基准。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子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采购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 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财务部、审计部门及采购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以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有利于加强公司稳健经营。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