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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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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中国人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

1.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增减百分比按照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得出,下同。

2.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币种均为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本集团(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作为保险集团公司,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等金融工具属于本集团的正常经营业务,故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等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

1.本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其他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因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因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股东所持股份。

(二)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上述情况。

(三)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无上述情况。

三、经营情况

(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6年一季度,本集团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强化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踔厉奋发加快世界一流保险金融集团建设。报告期内,实现保险服务收入1,388.81亿元,同比增长2.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88.14亿元。

本集团资本实力进一步充实,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为3,193.5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7.2元/股,较上年末增长3.4%。

(二)保险业务

1.人保财险

2026年一季度,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财险”)积极顺应经济社会变化趋势,坚持以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为牵引,以能力建设为抓手,以创新赋能为引擎,加快构建与新质生产力发展更加适配的保险保障体系,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发挥好保险业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报告期内,人保财险(此处为人保财险母公司单体报表数据。)实现保险服务收入1,230.15亿元,同比增长1.9%,承保利润(承保利润=保险服务收入-保险服务费用-分出保费的分摊+摊回保险服务费用-承保财务损失+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提取保费准备金。)71.54亿元,同比增长7.5%;综合成本率94.2%,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净利润86.31亿元。

人保财险上述期间原保险保费收入(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编制。)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人保寿险

2026年一季度,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寿险”) 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提价值、优服务、防风险”工作主线,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人保寿险实现保险服务收入66.88亿元,净利润19.62亿元,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长21.0%。

人保寿险上述期间原保险保费收入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3.人保健康

2026年一季度,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健康”)统筹发展与安全,全面升级“6+1”业务格局,持续构建“保险+健康服务+科技”商业模式,全力推动业务发展稳中求进、提质增效,主要经营指标运行良好。报告期内,人保健康实现保险服务收入81.64亿元,同比增长9.1%;净利润19.65亿元。

人保健康上述期间原保险保费收入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三)资产管理业务

2026年一季度,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经济转型不断涌现创新亮点,但外部地缘政治冲突带来了资本市场波动。本集团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落实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和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要求,优化大类资产配置和品种投资策略,进一步增强投资收益的稳定性。在固收投资方面,强化对中长期利率走势的研判能力,做好久期与收益的有效平衡,守好资产配置“基本盘”;在权益投资方面,积极响应中长期资金入市要求,充分发挥保险资金耐心资本优势,强化绝对收益导向,优化权益持仓结构,增强新准则下投资业绩的长期稳定性;聚焦做稳债权、做强股权、做优实物资产,持续深化另类转型创新,积极把握机构间REITs、CMBS等创新品种投资机会,拓宽投资收益来源。报告期内实现总投资收益89.31亿元,总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率未年化,计算总投资收益率的分母不考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类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额。)0.5%,总投资资产19,037.70亿元。

四、其他提醒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五、季度财务报表

(一)截至2026年3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截至2026年3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2026年1-3月和2025年1-3月的合并利润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2026年1-3月和2025年1-3月的合并利润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2026年1-3月和2025年1-3月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2026年1-3月和2025年1-3月的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截至2026年3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2026年1-3月和2025年1-3月的母公司利润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2026年1-3月和2025年1-3月的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此处为人保财险母公司单体报表数据。)

(承保利润=保险服务收入-保险服务费用-分出保费的分摊+摊回保险服务费用-承保财务损失+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提取保费准备金。)

(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编制。)

(总投资收益率未年化,计算总投资收益率的分母不考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类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 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26-008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4月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丁向群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委托出席董事1名。因其他公务安排,肖建友董事委托赵鹏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5年度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资本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5年度境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公司与人保科技签订〈2026年科技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报告和2026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5年风险偏好执行情况报告及2026年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5年并表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A股和H股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副总裁才智伟、田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忠民女士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张忠民女士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尚待股东会审议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任职资格。张忠民女士的简历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名非执行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提名薪酬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道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张道明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裁的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张道明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已经提名薪酬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集团公司2025年度主要股东行为评估情况报告》《集团2025年度资产处置情况报告》《集团2025年度普惠金融发展情况报告》《集团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审计结果报告》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和集团内部交易评估报告》,并同意将《2025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和集团内部交易评估报告》向股东会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

张道明先生简历

张道明先生,50岁,高级经济师。张先生曾任人保财险合规部总经理,合规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江西省分公司总经理,广东省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张先生亦兼任人保财险执行董事、临时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人保寿险非执行董事,人保金服董事长。张先生拥有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26-009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非执行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经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忠民女士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名张忠民女士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选举张忠民女士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其董事委任且其董事任职资格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之日起算,至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任期届满可以重选连任。

张忠民女士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

张忠民女士简历

张忠民女士,57岁,现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派出董事,拟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张忠民女士于2002年2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干部、研究发展处助理调研员、股权资产部(实业投资部)权益处调研员、直接管理处处长、权益管理处处长。2020年12月至2023年5月,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股权资产部(实业投资部)副主任。2023年5月至今,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派出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代码:601901.SH)非执行董事。2025年3月至今,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代码:01359.HK)非执行董事。1992年毕业于湖南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3年和200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分别获经济学硕士和博士学位。

截至本公告日,张忠民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简历所述之外的关联关系,不存在曾受中国证监会、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