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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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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78版)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8版)

注:①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均应为损益表中的科目,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营业外收入为未抵减掉相应支出的全年累计实现收入数;②利息收入为抵减掉利息支出的利息净额;③其他业务收入中包含其他收益及资产处置收益等收入。

6.5.2 披露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5.2.1 信托资产的上期末数、本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1.1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上期末数、本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1.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上期末数、本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5.2.2.1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注:收益率是指信托项目清算后,给受益人赚取的实际收益水平。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5.2.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 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5.2.2.3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3 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5.2.4 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公司紧跟行业发展趋势,积极推动业务转型,在能源产融、证券投资、服务信托等业务领域取得新的展业成果。

第一,能源产融业务稳步发展。聚焦“3060”双碳目标,紧抓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持续强化专业能力,创新业务模式,提升服务主责主业水平,推动能源产融业务高质量发展。2025年,依托《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政策利好,公司进一步拓展能源类央国企客户,充分利用信托业务的灵活性优势,在轻资产运作、破产隔离、资金募集与投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深化信托贷款、永续债、资产证券化等多元化业务模式应用,能源产融业务规模占比进一步提升,形成了集团内外能源产融业务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二,证券投资业务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公司持续完善证券投研、风控、运营和营销机制,丰富产品线布局,根据《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重点发力标准化资产投资和组合投资策略,契合行业发展趋势。2025年,公司证券投资业务保持稳健发展态势,在固定收益类产品优势基础上,积极拓展大类资产配置等资产组合投资业务,进一步提升产品收益稳定性和市场认可度。

第三,资产服务信托业务多元化发展提速。公司积极推进财富管理、资产证券化、行政管理等服务信托业务,不断丰富产品线和服务模式。2025年,公司依托家庭信托系统,结合《家族信托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规范要求,落地多单家族信托业务,通过多元化资产服务信托积极服务居民财富规划、服务企业金融需求。

6.5.2.5 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2.5.1 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

公司作为受托人,严格按照《信托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以下义务:

公司管理信托财产时恪尽职守,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公司妥善保管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并且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公司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公司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法律法规及信托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6.5.2.5.2 因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6.5.2.6 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5年公司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47.2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使用信托赔偿准备金情况,信托赔偿准备金余额为64,370.60万元。

6.6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 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1,541,847.13万元。

6.6.2 关联交易方与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注:上述为前十大关联交易方信息,其他关联交易方为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的股东关联企业,或公司以托管或信托等其他方式控制的企业。

6.6.3 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 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固有与关联方存续一笔关联交易,发生交易的关联方为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余额为405,000,000.00元。

6.6.3.2 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3.3 信托公司固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

6.6.3.3.1 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根据《关于信托公司执行〈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函》(信托函〔2023〕24号),本部分不属于关联交易。

6.6.3.3.2 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根据《关于信托公司执行〈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函》(信托函〔2023〕24号),本部分不属于关联交易。

6.6.4 关联方逾期未偿还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6.7 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均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25年公司实现合并口径净利润983.46万元,实现母公司口径净利润945.76万元。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规定》,从净利润(母公司口径)中足额提取一般准备金-1,713.19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净利润(母公司口径)的10%足额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金94.58万元;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公司年末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47.29万元;期末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累计为629,447.43万元,母公司口径未分配利润累计为631,011.67万元。

7.2 主要财务指标

注:①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②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③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④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⑤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8.净资本、风险资本以及风险控制指标等情况

8.1 净资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1,197,646.07万元,净资本为1,021,338.02万元。

8.2 风险资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为668,508.18万元,其中固有业务风险资本为220,875.77万元,信托业务风险资本为447,632.41万元。

8.3 风险控制指标

根据《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信托公司需达到以下风险控制指标要求:

(1)信托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

(2)信托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

(3)信托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本1,021,338.02万元,净资本比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为152.78%,净资本比净资产为85.28%,符合以上风险控制指标要求。

9.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2025年,公司在监管部门的正确指导、股东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坚持稳中求进,深化转型发展,立足金融职能,创新服务措施,践行社会责任担当,助力民生改善。

一是深耕“金融+公益”,厚植慈善底色。“百瑞仁爱”品牌承载着信托行业的初心与使命。自创立以来,公司持续深化“信托+慈善”模式,充分发挥慈善信托在财产独立、管理专业、运作透明及长期持续方面的制度优势,有效解决了传统捐赠中可能存在的痛点。该系列信托目的广泛覆盖扶贫济困、教育助学、乡村振兴、环境保护、扶老助残等多个领域,旨在为社会公众及企业提供规范化、高效率的慈善参与平台。品牌的活力源于扎实的实践,截至2025年末,“百瑞仁爱”系列已成功设立并管理慈善信托28单,携手众多企业、基金会及爱心个人,将慈善资源精准配置于社会所需之处。2025年全年,相关慈善信托项目对外捐赠金额约达532万元,切实将爱心转化为改善民生的温暖力量。

二是助力乡村振兴,赋能产业发展。公司积极融入乡村振兴大局,深入参与消费扶贫,充分利用“电能e购个人商城”平台,积极对接帮扶供应主体,2025年累计完成消费帮扶采购12万元;发挥服务信托功能优势,主动承接国家专项债资金,通过积极组织、有效协同,完成98亿元专项债资金的精准投放,为国家电投大型核电、清洁性煤电、绿电铝循环经济、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中心及风光火储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建设或相关设备的绿色升级改造,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服务支持,为赋能国家电投能源产业发展、推动和保障国家年度“两重”“两新”产业项目落地,贡献了央企金融力量。

三是强化风控合规,守牢安全底线。守牢风险防线,严防增量风险发生,合理确定各类业务风险偏好,完善受托履职闭环管理;做实做深风险监测和排查,强化存量业务资产质量管理,定期开展风险管理评价;全面优化内控合规体系,深入推动监管新规落实,升级重点领域规章制度,开展风险合规专题培训,持续完善反洗钱及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机制,构建全流程、多维度防控体系;优化展业模版,深入防范操作风险,提升运行效率。

四是坚守为民初心,做实消保工作。公司深入贯彻落实监管要求,明确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持续完善强化消保制度体系建设,优化消保工作机制,推动消保工作精细化管理;聚焦“一老一少一新”等重点人群,开展“保障金融权益,助力美好生活”、投放动画教育宣传视频、“风险提示送上门”等活动。公司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售后服务和客户投诉处理,畅通消费投诉渠道,提升投诉处理质效,2025年公司共受理监管转办消费投诉二百三十五件(其中,百分之九十八的投诉案件为个人消费贷款类投诉,其他为代理信托业务投诉),投诉地区均属于河南省郑州市。公司及时开展调查核实积极处理,切实履行投诉处理主体责任,按照监管规定时间做好投诉回复,投诉解决率百分百。

10.特别事项揭示

10.1 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10.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10.2.1 董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10.2.2 监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10.2.3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康磊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彭喆为公司首席财务官,任职资格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自资格核准生效之日起正式履职。2026年3月16日,康磊、彭喆任职资格获得监管部门核准通过并正式履职。

10.3 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10.4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受到处罚的情况。

10.5 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整改情况

公司一贯理解、支持和配合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对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高度重视,及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整改。

2025年,公司针对监管部门提出的监管意见和建议,及时逐项制订整改措施,并通过加强领导、责任到人等手段,认真落实到位。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0.5.1 持续深化改革转型,筑牢稳健发展根基

公司坚守受托人定位,以信托业务分类为发展契机,强化对宏观经济和金融监管政策的研究,持续调整业务方向;规范发展资产管理类信托业务,稳步推进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加强投研能力建设,强化信托财产的“募投管退”全流程管理;组织对项目“三查”、信息披露等重点环节管控,防范受托履职风险。

10.5.2 强化内控合规建设,厚植审慎经营文化

一是建立健全内控合规管理体系,通过完善各治理主体决策制度,不断明晰权责边界,关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管理,细化执行标准,开展监督评价和考核问责等,筑牢内控合规风险防线。二是宣导合规理念,通过丰富内控合规文化建设手段,进一步加深员工对内控合规文化的认识与理解,促进员工提升合规和清廉意识。三是梳理审查规章制度体系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将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股东要求转化为公司规章制度,落实为可执行的具体规范。

10.5.3强化监测预警管理,夯实风险管控机制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监测预警,通过修订风控标准、审慎评估业务风险、强化规范性管理、加大风险排查、监测交易对手信用资质变化等方式,夯实业务风险防线。二是强化资产质量管理,根据风险程度对自营资产、信托资产进行分类。三是加强声誉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围绕以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加大舆情监测的频率和范围,加强声誉风险管理。

10.5.4聚焦卖者尽责,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

一是积极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加强投资者教育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不断提高投资者对金融市场的风险认识,帮助投资者树立科学投资理念与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加强客户适当性管理。根据监管规定和公司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合格投资者认定及适当性管理要求,规范开展“双录”工作,持续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10.6 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情况

10.7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11.公司监事会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负责、勤勉审慎,通过参加或列席董事会会议、经营层会议等方式,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在此基础上,监事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1.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认真落实股东会的决议要求,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会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信托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及行使职权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以维护信托当事人和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切实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义务,认真执行股东会决议。公司目标明确、管理科学、决策民主、运作规范。

11.2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长期关注公司财务情况,通过获取财务会计报告,了解最新监管政策、财务政策及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履行监督职责。同时监事会通过审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报告、查阅审计报告等方式,认为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6BJAB2B0303)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