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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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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79版)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9版)

2025年,公司加强党建引领,深刻把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战略部署,立足受托人定位,持续推进回归本源方向的业务转型,深耕主责主业,深化创新赋能,在数据资产慈善信托、养老服务信托、特殊需要信托、预付资金服务信托、风险处置服务信托等多个领域作出有益的探索实践并取得阶段性进展,深入贯彻国家战略、支持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1)预付资金服务信托创新

联合杭州市民卡支付有限公司、杭州市民卡管理有限公司,推出杭州市首款针对市民消费需求的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一一“杭工信﹒市民付1号预付资金服务信托”。

(2)特殊需要服务信托拓展

面向特殊需要群体,探索多样化信托普惠服务,成立针对失能失智老人的特殊需要信托项目一一“杭工信﹒幸福颐养1027号特殊需要信托”。

(3)养老金融服务体系构建

为老年客群创设“幸福颐养”系列养老服务信托,成立“杭工信﹒瑞德定制幸福颐养397号单一信托”,并推出“五颗心”特色养老服务体系。

(4)“信托+支付”服务模式升级

聚焦客户需求,深化养老受托支付场景运用,将“信托+支付”的金融服务模式应用于养老消费服务场景,初步实现“受托支付”运营模式,年内落地两笔受托支付服务。

(5)科技型企业金融支持

以服务信托为载体,通过贷款、股权或基金份额收益权融资、股票质押融资等方式,为科技型企业及其股东、投资方提供金融支持;发行资产管理信托产品,通过资本市场工具服务科创企业。

(6)数据信托持续探索

依托信托制度独特优势和杭州“数字高地”的区域优势,公司与杭州数据交易所合作,推出“杭工信﹒钱潮数金服务信托”,将信托融资与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相结合,通过“服务信托”架构,探索“数据资产化、资产资本化”的新路径。

(7)数据收益权慈善信托突破

联合杭州数据交易所,创新设立“数智共富”慈善信托产品线,探索以数据产品收益权作为信托财产,助力共富的模式。2025年,“数智共富”产品线共落地3个产品,实收信托合计规模1150万元。

联合杭州数据交易所、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落地全国首单以数据收益权作为信托财产的慈善信托项目一一“杭工信﹒海亮数智共富慈善信托”。该项目创新性地将“铜加工产销量数据收益权”纳入慈善信托财产范畴,并通过数据产权登记为其赋予法定“身份证”,形成“数据资产估值-登记-交易-慈善转化”的全闭环机制。

(8)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应用

开展一单企业市场化重组服务信托,旨在理顺存续债权债务关系、推动债权风险处置工作,助力困境企业提升债务重组效率。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2025年,公司坚持党建引领,聚焦主责主业,深入践行“金融为民”理念,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支持公益慈善事业与推进业务转型有机结合,不断探索“以金融职能普惠社会公众、以信托手段赋能慈善事业”的新模式,扎实推进金融“五篇大文章”,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同时积极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准则,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弘扬“金融向善”,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2025年,公司聚焦民生保障领域,探索多样化信托普惠服务,成立针对失能失智老人的特殊需要信托项目一一“杭工信﹒幸福颐养1027号特殊需要信托”,将信托的关怀功能延伸至特殊家庭。公司落地首单服务民生需求的“市民付1号”预付资金信托;推出“五颗心”特色养老金融服务,并成立“幸福颐养”系列养老服务信托。2025年新增慈善信托6个,实收信托规模合计约1446.49万元。公司联合杭州数据交易所,创新设立“数智共富”慈善信托产品线,探索以数据产品收益权作为信托财产,助力共富的模式。9月5日(中国第十个“中华慈善日”),联合杭州数据交易所、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落地全国首单以数据收益权作为信托财产的慈善信托项目一一“杭工信﹒海亮数智共富慈善信托”。截至2025年末,公司存续慈善信托共计43个,信托资产规模合计约3411.35万元。

在拓展业务的同时,公司通过组织干部员工开展志愿服务、协助公益组织开展公益活动等方式,开展金融宣教育、参加公益活动、参与慈善项目的执行等,助力共同富裕。开展“迎新春,送温暖”志愿服务活动,在“杭工信﹒善杭州最上城慈善共富慈善信托”项目中为受助群体分发幸福年夜饭;在“杭工信﹒甘霖助学慈善信托”项目中担任暑期研学志愿者;邀请“杭工信﹒山凤凰2号慈善信托”助学对象参访本公司;前往“双万结对”文明共建单位一一上城区九堡街道宣家埠村开展“情暖重阳”敬老月志愿服务;走进劳动路社区开展养老金融服务公益活动;前往上城区紫花社区、洁莲社区、南星街道复兴街社区,为社区老人普及金融知识及养老信托概念;全体员工连续多年参与“春风行动”。2025年,公司经复查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党建品牌案例《红色引擎引领高质量发展 双向赋能激发奋进合力》获评红旗出版社“2025(首届)新时代企业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评选活动中,荣获2025“值得托付金融机构﹒年度信托公司”。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坚守受托人的职责与定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信托合同的约定,诚实、信用、谨慎、有效地管理信托财产,严格履行受托人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公平、公正地处置信托财产,未发生因为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5.1

注:“关联交易”定义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

■■

6.5.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

单位:万元

6.5.3.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2

单位:万元

注:“信托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主要为关联方认购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信托产品、委托公司设立资产服务信托以及为公司信托产品提供保管服务等。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1

单位:万元

注:以固有资金投资公司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受益权,或购买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的信托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

单位:万元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无。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对应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修订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2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4,296万元,合并层面实现净利润-88,880万元。本年未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法定盈余公积和一般风险准备,剩余可供分配利润未向公司股东分配。

7.2主要财务指标(母公司口径和并表口径同时披露)

表7.2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股东权益平均余额×100%

信托报酬率=信托业务收入/实收信托平均余额× 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人数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简要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同意聘任公司总裁蒋碧湖先生兼任首席合规官,组织推动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8.3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截至2025年末,公司有【1】起重大未决诉讼案件,被告为信托项目所涉的交易对手。

8.4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就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

无。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浙江监管局依据其在2023年对公司实施的现场检查情况,对公司要求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80万元,对公司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公司已严格落实监管意见并对处罚所示问题整改。

8.6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2025年6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下发《关于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管的意见》(浙金发〔2025〕86号),公司高度重视监管意见,针对问题相应制定整改计划,并在年内围绕公司党建及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转型发展、风险处置、业务管理等方面持续做好各项整改工作,持续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相关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均已上报监管机构。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批准,公司因变更住所,于2025年7月30日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2025年8月1日,公司在官网披露《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公告》。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批复(浙金复〔2025〕284号),公司住所由“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迪凯国际中心4层、38层、41层”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199号中国太平金融大厦3幢6层至9层”。公司已就上述住所变更事项对《章程》进行了修改,并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完成住所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2025年10月30日,公司在官网及《上海证券报》第16版披露《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住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8.8本年度净资本管理情况

净资本管理风险控制指标表

表8.8

8.9中国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没有发现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法违纪或有损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