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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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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九届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九届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以现场出席和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369号公司本部2号楼九楼第二会议室,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德学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6年4月24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独立董事谷秀娟女士、秦永慧先生视频出席,其余董事均为现场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5月18日任期届满,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独立董事5名。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德学先生、刘超先生、张伟先生、李世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次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差额选举产生3名非独立董事。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秦永慧先生、钱世政先生、王生龙先生、熊慧女士、鲁清仿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鲁清仿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秦永慧先生、钱世政先生、熊慧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生龙先生、鲁清仿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在公司连续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且未在超过3家境内上市公司中兼任独立董事。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次股东会选举独立董事将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产生5名独立董事。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方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5)。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十届董事会的组成及任期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独立董事5名,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集团”)和公司董事会推荐,在征得候选人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后,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德学先生、刘超先生、张伟先生、李世双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秦永慧先生、钱世政先生、王生龙先生、熊慧女士、鲁清仿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鲁清仿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工作经验及独立性,不存在在公司连续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且未在超过3家境内上市公司中兼任独立董事。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秦永慧先生、钱世政先生、熊慧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生龙先生、鲁清仿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及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事项

1、公司本次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并逐项表决,其中,采取差额选举方式产生3名非独立董事,采取等额选举方式产生5名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董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4、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九届董事会全体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上述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刘德学先生,1976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东冶金学院(现安徽工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9年参加工作,曾任公司财务部生产科科员、财务部副主办,神火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副科长、科长、部长助理,公司下属商丘阳光铝材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公司下属河南神火国贸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公司下属煤业公司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公司财务部部长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20年5月至2024年7月,任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20年8月至2024年11月,任公司参股公司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2023年10月,任公司参股公司河南神火炭素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2年5月至2023年11月,任公司参股公司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新郑精煤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任公司参股公司国能民权热电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10月至2024年12月,任河南神火集团新利达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2月至2025年5月,任河南神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神火集团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26年1月至今,任海南神火奥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德学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5,0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德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任职外,刘德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刘超先生,1980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河南理工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年参加工作,曾任公司下属新庄煤矿安检科副科长、生产科副科长、综采二队党支部书记,公司下属河南神火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调度室副主任、主任、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长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20年7月至2023年1月,任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2023年1月至2025年8月,任公司下属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参股公司新疆神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5年2月至2026年2月,任公司下属新疆神火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年8月至今,任神火集团党委常务委员、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6年1月至今,任海南神火奥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8,1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任职外,刘超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张伟先生,1970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副教授。1993年参加工作,曾任河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南阳理工学院教师、永城市副市长、神火集团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07年至2022年9月,任神火集团党委委员;2017年3月至今,任神火集团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下属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任河南神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9月至2019年8月,任河南神火集团新利达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神火集团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党委书记;2022年9月至今,任神火集团党委副书记;2022年12月至2024年6月,任神火集团总医院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任职外,张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李世双先生,1975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2000年参加工作,曾任公司财务部科员、成本财务科副主办,神火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副科长,公司下属煤业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公司参股公司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总监,河南新田置业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融资中心总经理,公司下属煤业公司财务部部长,公司下属河南神火国贸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20年7月至2025年12月,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2025年12月至今,任神火集团资产运营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世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世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任职外,李世双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秦永慧先生,1975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学位。1998年参加工作,曾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法官、副庭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北京融信泽投资咨询公司副总经理,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澜溪风电科技(大连)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顾问、高级顾问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7年1月至今,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至今,任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永慧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钱世政先生,1952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副教授。1983年参加工作,曾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2年7月至今,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返聘教授;2016年11月至2025年11月,任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9月至今,任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世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王生龙先生,1966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87年参加工作,曾任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评估所项目经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证监会会计部资本市场顾问助理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9年10月至2021年7月,任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公司董事长;2021年8月至2023年6月,任中全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7月至2026年1月,任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生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熊慧女士,1968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获全国有色金属行业劳动模范。1990年参加工作,曾任西安电力整流器厂助理工程师,沈阳工业学院讲师,航空总医院职员,北京安泰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讯部经理、综合部经理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03年9月至今,任北京安泰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铝部首席专家;2022年12月至今,任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月至今,任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慧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五)鲁清仿先生,1970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博士,副教授,河南大学优秀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指导教师、爱荷华州立大学(美国)访问学者。1992年参加工作,曾任平顶山建设银行员工、平顶山中正泰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2年9月至今,任河南大学商学院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清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369号公司本部2号楼九楼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第九届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4、提案一为差额选举非独立董事事项,应选非独立董事3名;提案二为等额选举独立董事事项,应选独立董事5名。提案一、提案二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6、上述提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需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

3、现场登记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369号公司本部2号楼八楼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2026年5月18日上午12:00送达登记地点,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0-6062933/6062466

传真:0370-6062722

电子邮箱:shenhuogufen@163.com

联系人:肖 雷 夏 琛

6、会议费用: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3”,投票简称为“神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一,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二,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