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伏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伏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春梅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伏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伏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春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伏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伏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春梅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伏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伏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春梅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伏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伏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春梅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伏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伏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春梅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离任的情况

(一)离任基本情况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因到龄退休原因,不再聘任郝春梅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职务,不再聘任游美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注:郝春梅女士、游美华女士正在履行公司控股子公司离职程序。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郝春梅女士、游美华女士均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郝春梅女士、游美华女士均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郝春梅女士、游美华女士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本公司对郝春梅女士、游美华女士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魏贤达先生为总会计师(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对魏贤达先生的简历等材料进行审查,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拟担任的职位,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高思雨女士为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对高思雨女士的简历等材料进行审查,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拟担任的职位,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魏贤达先生简历:

魏贤达,男,1985年4月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经理,公司审计部总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项目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总会计师。

魏贤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魏贤达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适合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高思雨女士简历如下:

高思雨,女,1988年5月出生,硕士。历任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主管、经理、高级经理、金融管理部高级经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裁办公室(董事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高思雨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高思雨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6-018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伏京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1.同意不再聘任郝春梅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

2.同意聘任魏贤达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详见2026-019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同意不再聘任游美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2.同意聘任高思雨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详见2026-019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相关人员简历:

魏贤达先生简历:

魏贤达,男,1985年4月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经理,公司审计部总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项目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总会计师。

魏贤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魏贤达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适合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高思雨女士简历如下:

高思雨,女,1988年5月出生,硕士。历任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主管、经理、高级经理、金融管理部高级经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裁办公室(董事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高思雨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高思雨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