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时裕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终止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裕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裕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
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时间
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后,本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刊登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裕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并组织本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了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裕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裕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三、备查文件
1、《博时裕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裕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3、《博时裕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4、《博时裕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审计报告》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时裕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四、特别提示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 (免长途话费)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博时裕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提示性公告
博时裕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6年3月27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报告全文于2026年4月30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boser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105568)咨询。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关于博时国证大盘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博时国证大盘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博时国证大盘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3月26日,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6年3月26日起,至2026年4月27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6年4月29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26年3月26日,本基金总份额为6,791,913.00份;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0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0.00%。
根据计票结果,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因此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本基金的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定,本基金已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2026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并将自本公告发布日(2026年4月30日)上午 10:30 起复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
三、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权益登记日仍为2026年3月26日。二次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国证大盘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以下简称“《持有人大会公告》”)的有关约定,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对于投票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投的有效表决票依然有效,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进行投票的,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票为准;对于授权而言,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的,则以根据《持有人大会公告》规定的授权效力确定规则确定的最新有效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四、备查文件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国证大盘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国证大盘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国证大盘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
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扩位简称:标普500ETF博时,交易所代码:513500)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溢价,交易价格偏离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幅度较大。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若本基金后续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参与了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翔智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
锐翔智能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为以下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锐翔智能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47元/股,现将本公司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