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6-031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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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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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合同,为上海拓箐实业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100.00万元的担保,并为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签订合同,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提供额度为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担保、为上海慎则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担保、为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担保,并为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合同,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提供额度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担保,并为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27,786.04万元,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3日、2025年5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担保时间范围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可以在预计的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将上海慎则的原担保额度调剂人民币40,000.00万元至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将上海密尔克卫特种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特种物流”)的原担保额度调剂人民币1,100.00万元至上海拓箐实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分别为上海慎则、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密尔克卫特种物流、上海拓箐实业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2,450.00万元、396,698.22万元、3,000.00万元、1,1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上海慎则可用担保额度调减为人民币57,550.00万元,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可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301.78万元,密尔克卫特种物流可用担保额度调减为人民币15,900.00万元,上海拓箐实业可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其中,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时,上海慎则和密尔克卫特种物流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在本次调剂发生时,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和上海拓箐实业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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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一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二)债务人:上海拓箐实业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
(五)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担保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
(二)债务人: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保证范围:合同项下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五、担保协议三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
(二)债务人:上海慎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保证范围:合同项下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六、担保协议四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
(二)债务人:上海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保证范围:合同项下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七、担保协议五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二)债务人: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保证范围:合同所述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八、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上海拓箐实业、密尔克卫化工物流、上海慎则与密尔克卫化工储存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上海拓箐实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密尔克卫化工物流、上海慎则与密尔克卫化工储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无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公司能有效控制和掌握被担保人日常经营及重大事项。
九、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十、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27,786.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31.63%。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