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5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沈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文件逐项核对后,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会议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询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以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已公告的资本公积转增后股本94,920.4676万股为基础,本次发行不超过28,476.1402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1,875.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如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有最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最新的政策规定或市场条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作出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拟开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并授权管理层及相关人士具体实施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工作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并调整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募集资金规模、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所有事宜;
2、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中介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股份认购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报事项,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和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制作、修改、报送、撤回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4、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变化,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的审核意见等情形,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申请文件、配套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决定的事项除外);
5、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导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难以实施的情形,或虽可实施但将给公司整体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之情形时,可酌情决定延期、中止或终止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
6、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等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设立事宜及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7、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股份认购、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等有关事宜;
8、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的实际情况,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以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9、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事宜;
10、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以上授权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的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
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
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4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公司出具承诺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包括其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二、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包括其关联方)做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8,476.1402万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假设公司于2026年12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在预测公司期末总股本时,以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已公告的资本公积转增后股本949,204,676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事项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5、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011.6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889.52万元。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25年度基础上按照持平、增长10%、增长20%分别测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
6、本次发行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结果为准。
7、假设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如股权激励、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股票回购等其他会对公司股本产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情形。
8、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9、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
注1: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注2:2026年3月,根据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4,000股,总股本变更为730,157,443股;
注3:2026年4月,根据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30,157,443股为基数,现金分红的同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19,047,23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49,204,676股。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在该情况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长期深耕毛纺织行业,已构建形成集洗毛一制条一改性处理一纺纱一染整一质检于一体的全流程上下游产业布局,拥有完整自主的技术体系与一体化纺纱产业链,技术及工艺水平居行业前列。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新澳越南高档精纺生态纱纺织染整项目(二期)”“年产2,000吨精梳高端羊绒、羊毛花式纱线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高端毛纺产品与数智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下游市场趋势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将有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预计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为后续发展提供保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与发展战略展开,与公司现有业务在技术工艺、生产运营、客户渠道、产业链布局等方面高度协同、深度融合,是公司现有业务的产能扩容、高端升级、全球化延伸与技术强化,不存在跨界投资或业务转型情形。
“新澳越南高档精纺生态纱纺织染整项目(二期)”是公司现有越南生产基地产能的规模化延伸,依托公司成熟的毛精纺生产工艺、全球供应链体系与海外运营管理经验,进一步完善境内外协同的全球化产能布局,与现有毛精纺业务形成产能互补、供应链协同,更好服务海外核心客户群体。“年产2,000吨精梳高端羊绒、羊毛花式纱线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是公司现有毛精纺、羊绒纱线产品矩阵的高端化、差异化升级,复用公司现有纺纱、染整核心技术与生产管理体系,聚焦高附加值花式纱线赛道,丰富现有产品结构,进一步挖掘现有客户的高端产品需求。“高端毛纺产品与数智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立足公司现有全产业链技术基础,聚焦毛纺核心技术、绿色工艺、功能性产品研发,为公司现有毛精纺、羊绒纱线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推动现有业务与新增业务的技术协同升级。“补充流动资金”则用于保障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日常运营及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优化资金结构,强化业务发展的资金保障能力。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对公司毛纺纱线主业的巩固、升级与战略拓展,而非进入新的业务领域。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全产业链优势,扩大全球化业务布局,提升产品附加值与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现有业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全体股东利益。
(二)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了详细的论证。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公司具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执行能力。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同时,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制定了以下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二)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此外,公司将持续推动人才发展体系建设,优化激励机制,激发全体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通过上述举措,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六、关于保证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相关主体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新澳实业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建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现就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披露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监管关注函1次,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2月12日,浙江证监局出具《监管关注函》(浙证监公司字〔2025〕27号),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关注到,公司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部分登记内容不规范、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部分年度薪酬时相关董事未回避表决等情形。收到监管关注函后,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并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了书面回复报告,相关整改措施已落实完毕。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在收到《监管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并立即传达给公司相关人员,组织对函件内容进行深刻学习。公司成立整改专项小组,对照函件内容逐项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并及时就整改情况进行了书面回复。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自觉接受证监会、证监局、证券交易所、全体股东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基于本次发行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后暂时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