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1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已受理。
● 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 涉案金额:339,642.62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案件尚未开庭,暂时无法判断该仲裁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珠海华发西部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商业”)
被申请人:珠海横琴宸宇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宸宇”)
西部商业已向珠海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案由为租赁合同纠纷,西部商业于2026年4月30日收到珠海国际仲裁院出具的案号为【珠仲裁字(2026)第1287号】的《受理仲裁申请通知书》。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基本情况
横琴宸宇因承租珠海金湾华发商都二层B2015号商铺用于经营,于2021年04月06日与西部商业签订了《金湾华发商都租赁合同》《金湾华发商都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及《POS专用收银系统租用协议》。2025年10月31日,西部商业与横琴宸宇签订了《金湾华发商都租赁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POS机使用协议之终止协议》。
由于横琴宸宇未履行前述终止协议约定的款项支付义务,经西部商业多次沟通及催促后仍未履行,故西部商业为维护自身权益,向珠海国际仲裁委申请仲裁。
(二)仲裁请求
1.裁决横琴宸宇向西部商业支付欠付的能源费、租金、物业管理服务费、收银管理费、水费等,并支付根据终止协议约定计至实际付清之日的逾期违约金。截至2026年3月31日,上述金额合计为321,194.62元。
2.裁决横琴宸宇向西部商业赔偿律师费损失18,448元;
3.裁决横琴宸宇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案已由珠海国际仲裁院受理,尚未审理。
四、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因公司2025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下降,导致自前次诉讼仲裁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止,公司累计诉讼仲裁金额达到2025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仲裁进行披露。自前次诉讼仲裁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案件(不含本次仲裁)涉案总金额约12.96亿元,占公司2025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3.72%,主要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以及销售代理合同纠纷等为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仲裁事项进展,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