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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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6-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2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注: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1:6.8562测算,折合人民币10,901.36万元,下同。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5月6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按股权比例对本次金祥新能源与交通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1,590万美元。金祥新能源其他股东未对本次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2026年对金祥新能源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10,901.36万元,可用新增担保额度为133,098.64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1月26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6年度为金祥新能源新增不超过144,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额度。内容详见2026年1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0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1,590万美元

4、保证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5、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被担保对象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金祥新能源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制定有严格的信用审查及相应保障措施,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5.93亿元,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1.14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79%、18.45%。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