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30日以送达和通讯的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5月6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9位董事,实到9位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尚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对部分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1,577,228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情况
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1月29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90)。
2023年5月25日,公司披露《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577,228股,最高成交价为9.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11元/股,成交金额为10,039.7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鉴于公司目前尚无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具体方案,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对上述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部分股份11,577,228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仅考虑本次股份注销的情况下,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46,518,080股变更为934,940,85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46,518,080元变更为934,940,852元。
三、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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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尚待履行的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及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减少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部分股份11,577,228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完成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46,518,080股变更为934,940,85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46,518,080元变更为934,940,852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减少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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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条款,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最终以行政登记机关登记、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参股公司利润分配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参股公司安徽智益隆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益隆华”)利润分配的通知,具体如下:
根据参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可获得智益隆华利润分配金额3,283.76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6.96%。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全额收到上述利润分配款项。该笔利润分配款将计入公司2026年度损益,对公司当期及全年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收到参股公司利润分配款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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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提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上述提案1.00、2.00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地点: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6、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634360
传真号码:0551-62655720
联系人:徐敏、袁静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6”;投票简称为“辉隆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6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6年5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单位(个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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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回 执
截止2026年5月1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会的股东于2026年5月20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