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78 证券简称:德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9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0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吕地社区冠兴路1号公司2楼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维满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6人,代表股份75,458,602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93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名,代表股份数共计67,384,251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38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02名,代表股份数共计8,074,351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5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05名,代表股份数9,193,64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数2,532,074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9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0人,代表股份数6,661,574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62%。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高毛英律师、高瑶律师对此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246,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6%;反对206,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1%;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244,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64%;反对208,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3%;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242,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35%;反对210,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2%;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77,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83%;反对210,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19%;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8%。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244,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64%;反对208,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3%;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79,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22%;反对208,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8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8%。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241,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9%;反对211,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8%;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239,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99%;反对213,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8%;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74,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89%;反对213,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13%;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8%。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246,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6%;反对206,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1%;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8、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248,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20%;反对204,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8%;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三)本次会议共审议8项议案,其中议案5、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高毛英、高瑶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