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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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立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0人,代表股份315,166,8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0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55,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7人,代表股份314,811,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82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9人,代表股份314,816,7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8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7人,代表股份314,811,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828%。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948,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7%;反对205,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3%;弃权12,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598,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6%;反对205,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3%;弃权12,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825,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7%;反对332,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6%;弃权8,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475,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6%;反对332,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8%;弃权8,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综合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8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37%;反对467,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7%;弃权559,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8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37%;反对467,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7%;弃权559,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6%。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339,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4%;反对467,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6%;弃权9,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339,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4%;反对467,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6%;弃权9,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142,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0%;反对1,015,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3%;弃权8,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9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46%;反对1,015,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7%;弃权8,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357,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31%;反对2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弃权558,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007,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29%;反对2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8%;弃权558,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096,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05%;反对1,061,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8%;弃权8,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46,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01%;反对1,061,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2%;弃权8,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海珠、郑江枫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