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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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6-024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并于2026年4月16日发出通知,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7日下午15:00在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205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尤飞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74人,代表股份3,269,307,8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7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8,767,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5人,代表股份3,250,540,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01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8人,代表股份317,868,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8,764,8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0人,代表股份299,103,7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72%。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268,541,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5%;反对336,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4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7,101,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8%;反对336,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0%;弃权4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2%。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3,267,645,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2%;反对337,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1,324,7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8,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6,206,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72%;反对337,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1%;弃权1,324,7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8,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8%。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267,583,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3%;反对365,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弃权1,358,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8,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6,144,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76%;反对365,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0%;弃权1,358,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8,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3%。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316,617,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76%;反对484,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3%;弃权1,177,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8,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6,205,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69%;反对484,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5%;弃权1,177,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8,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6%。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267,774,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1%;反对466,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弃权1,066,8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5,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6,335,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77%;反对466,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7%;弃权1,066,8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5,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6%。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267,774,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1%;反对387,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1,145,7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5,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6,335,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77%;反对387,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9%;弃权1,145,7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5,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4%。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233,345,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00%;反对34,776,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37%;弃权1,185,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5,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1,906,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865%;反对34,776,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405%;弃权1,185,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5,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0%。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266,947,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8%;反对983,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弃权1,376,4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5,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5,508,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74%;反对983,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6%;弃权1,376,4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5,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0%。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267,932,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9%;反对228,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1,146,7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5,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6,493,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73%;反对228,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9%;弃权1,146,7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5,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8%。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267,854,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5%;反对401,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弃权1,051,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1,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6,415,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27%;反对401,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4%;弃权1,051,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1,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8%。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267,627,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6%;反对572,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弃权1,107,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5,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6,188,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14%;反对572,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弃权1,107,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5,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5%。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赵劼、倪晓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