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6-012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如意大厦11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2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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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秦建平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张瑞平先生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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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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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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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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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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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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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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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会的议案2、3、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文苑、杨春波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