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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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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北京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证书的公告

2026-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6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北京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近日,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热景生物”)控股子公司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景医药”)收到了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颁发的证书,舜景医药被认定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2026年4月至2029年4月。

二、对公司的影响

舜景医药本次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证书,是对舜景医药在生物创新药领域的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及综合实力的认可,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有助于形成持续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机制,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和促进作用。未来,公司及子公司将坚持走“专精特新”之路,持续专注核心业务,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风险提示

本次获证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及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11月12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二)截至2026年5月7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04,054股,占公司总股本92,707,940股的比例为0.9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6.79元/股,最低价为145.5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55,134.7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11月1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904,054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开展相关事宜。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未使用的已回购股票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8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5月7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93,01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9日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上述回购的股份将于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应予以注销。

● 出售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的约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5月7日期间已回购的公司股份。公司计划自披露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7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854,15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2026年3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9,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的公告》。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数量为776,9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380%,成交总额为101,471,325.2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成交最高价为140.28元/股,最低价为123.8元/股,均价为130.61元/股。本次出售符合公司既定的出售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出售主体出售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出售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二)本次出售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出售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规定及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

(二)出售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出售计划的要求。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