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预计融资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50 证券简称:彤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0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预计融资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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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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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13日,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奇化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分别签订了两份《保证合同》,为公司与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贷款本金分别为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5,000万元。华奇化工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1,385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预计2025年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互保金额为50亿元(含内保外贷),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48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9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彤程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彤程新材关于2025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彤程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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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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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发生,该额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是保障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融资的必要条件,且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71,918万元,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95%。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3650 证券简称:彤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1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25层2501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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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Zhang Ning女士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俞尧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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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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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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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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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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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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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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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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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3、5、7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晓枫、季思航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