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6-019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增加或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2026年5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 153 号正祥商务中心 2号楼6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邓佳威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52人,代表股份1,416,362,2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3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271,332,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49人,代表股份145,029,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51人,代表股份147,225,7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19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49人,代表股份145,029,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91%。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7,301,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03%;反对6,365,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5%;弃权2,69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165,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460%;反对6,365,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39%;弃权2,69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01%。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6,054,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22%;反对7,241,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3%;弃权3,06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917,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984%;反对7,241,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90%;弃权3,06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2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194,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816%;反对40,219,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97%;弃权3,9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057,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998%;反对40,219,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186%;弃权3,9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1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1,821,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53%;反对40,473,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75%;弃权4,06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684,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465%;反对40,473,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905%;弃权4,06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3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0,569,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669%;反对41,440,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58%;弃权4,3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432,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961%;反对41,440,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475%;弃权4,3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6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565,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078%;反对40,439,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52%;弃权3,3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28,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518%;反对40,439,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680%;弃权3,3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0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2,387,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013%;反对30,735,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00%;弃权3,2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251,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237%;反对30,735,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762%;弃权3,2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0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