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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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38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6日以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5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39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新能源)增资,补充金力新能源流动资金。

(二)本次增资的审批程序

2026年5月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金力新能源的基本情况

名称: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工业园区装备制造区建设路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2月5日

法定代表人:袁海朝

注册资本:54,928.3139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金力新能源100.00%股权

经营范围:电池正极材料、电池隔膜、成品电池、超级电容器及其它动力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高端无纺布、改性聚丙烯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金力新能源资产总额1,313,748.24万元,净资产501,132.79万元;2025年度,金力新能源实现营业收入427,931.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068.5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增资金额及方式

公司本次以金力新能源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账面值为基础,以公司自有资金对其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其中3,288.249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6,711.751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金力新能源注册资本将由54,928.3139万元人民币增至58,216.5629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力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变化如下:

注:公司于2026年2月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金力新能源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就本次交易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金力新能源在业绩承诺期间的实现净利润数应扣除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对金力新能源提供的资金支持对应的资金成本,资金成本为增资资金实际到账金力新能源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金力新能源是国内锂电池隔膜行业头部企业之一,是公司布局锂电池隔膜业务的核心主体,产品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本次增资将补充金力新能源流动资金,优化资产结构,为其经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进一步提升公司锂电池隔膜业务市场竞争力。金力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总体风险可控。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二)金力新能源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