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5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5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6年5月6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黄英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由于黄英俊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暂由公司董事长白厚善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黄英俊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任期自其取得相关证明之日起正式生效,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并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并聘任

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俞济芸先生的辞职报告,俞济芸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不在公司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俞济芸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英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英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由于黄英俊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暂由公司董事长白厚善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黄英俊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任期自其取得相关证明之日起正式生效,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黄英俊先生已报名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待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后,将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4-62730998

传真:0574-62730997

电子邮箱:ir@ronbaymat.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东路39号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附件:黄英俊先生简历

黄英俊,男,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黄英俊先生本科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专业。2009年至2013年历任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中试工厂厂长;2014年任亿利资源集团运营经理;2015年至2018年任赛伯乐投资集团投资总监;2018年至2020年任泛华产业投资集团投资拓展总监;2020年加入公司至今,历任公司投融资总监、投融资事业部投资运营中心总经理、财经办公室主任、磷酸铁锂事业部总经理。2026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非分管经营业务)。

黄英俊先生长期主管企业投融资业务,深耕投融资领域多年,在企业投融资及资本运作方面经验丰富,具备10年以上的金融领域相关从业经验,具有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截至目前,黄英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