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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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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6-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一019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5月9日以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七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施文义先生、林建兴先生、李毅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3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核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榕女士、朱霖女士、李茂良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3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核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转让福建烜达丰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根据公司仓储物流业务的战略发展需要,为积极盘活存量资产,董事会同意相关全资子公司将持有的福建烜达丰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烜达丰胜”)100%股权转让给京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北京云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烜达丰胜100%股权暂定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3,536.60万元,后续将根据烜达丰胜交割日经审计的部分资产及负债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根据交易安排,买卖双方均需为本次交易提供担保,公司作为卖方保证人就交易项下相关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自交割日起的7年内。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根据具体谈判或协商情况全权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完成交割先决事项涉及的担保解除、部分债务清理、指定区域租户清退事宜,办理股权交割手续,履行卖方或保证人的其他责任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公告)

鉴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6月3日下午2:00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一020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有关程序要求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6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董事会同意提名施文义先生、林建兴先生、李毅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榕女士、朱霖女士、李茂良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次换届选举提名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确定,并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组成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3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完成了董事候选人的诚信档案查询工作,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就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条件等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

经审阅施文义先生、林建兴先生、李毅先生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时已具备担任董事职务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相关履历能够胜任有关岗位职责要求。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

经审阅张榕女士、朱霖女士、李茂良先生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时,上述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备相关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前,仍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附件:

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施文义:男,1968年出生,EMBA,高级经济师。历任福建中联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林建兴:男,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历任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外派子公司财务经理,福州伟博电讯有限公司及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兼福州区域财务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李 毅:男,198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上海禹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助理董事、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及保荐代表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及保荐代表人、东建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官,东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持牌负责人员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 榕:女,1964年出生,法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退休教授,同时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朱 霖:女,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福州天泽奥莱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福建省福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资金部经理,福建省福联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资金部经理,福建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茂良:男,1981年出生,财务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并担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ISIS系统评议专家及厦门大学教材选用与编写审核专家,兼任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视瑞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财务学助理教授。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一02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仓储物流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百集团”)全资子公司平潭信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信汇”)拟将持有的福建烜达丰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烜达丰胜”)100%股权转让给北京云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云硅”)。

● 本次交易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烜达丰胜100%股权暂定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3,536.60万元,采用现金方式支付,后续将依据交割日烜达丰胜经审计的部分资产及负债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烜达丰胜任何股份,烜达丰胜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交易双方虽已就价款确定方式与调整机制达成一致,但最终股权交易转让价款尚未确定,将根据目标公司交割日经审计的相关资产及负债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根据交易安排,需在约定期限内达成股东往来款清偿、相关资产抵押解除、指定区域租户清退等交割先决条件,相关条件能否按期顺利达成存在不确定性,交割先决条件涉及的租户清退成本尚未确定;同时,受宏观经济、市场情况及行业政策变化等影响,可能导致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后续推进不及预期、无法按计划实施甚至终止的风险。

● 公司将密切跟进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并严格根据相关监管规则要求及时披露交易重大进展或变化等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和使用效率,提升整体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平潭信汇拟将持有的烜达丰胜100%股权转让给北京云硅,本次交易暂定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3,536.60万元,后续将依据交割日烜达丰胜经审计的相关资产及负债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根据交易安排,买卖双方均已安排保证人为本次交易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作为卖方保证人就交易项下相关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交易双方已就本次交易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协议。

(二)本次交易要素

(三)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福建烜达丰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平潭信汇将持有的烜达丰胜100%股权转让给北京云硅,同意公司为上述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根据具体谈判或协商情况全权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完成交割先决条件涉及的担保解除、部分债务清理、指定区域租户清退事宜,办理股权交割手续,履行卖方或保证人的其他责任等。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

名 称:北京云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1号楼C座15层1514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曦明

成立日期:2026年1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400MAK6RMMA8Y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营销策划;居民日常生活服务;软件销售。

北京云硅的股东为北京京东荣耀发展第四(香港)有限公司,其直接持有北京云硅100%股份,北京云硅与公司在产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无直接关系。经查询,北京云硅当前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买方保证人

名 称:北京京东昆岳科技产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59号1号楼1层D区005室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曦明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1RL1T6M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仓储服务;物业管理;汽车租赁;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公共关系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公关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代收居民水电费。

北京京东昆岳科技产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昆岳”)股东为京东荣耀发展第十一(香港)有限公司,其持有京东昆岳100%股份,京东昆岳主要业务为出租办公用房,经营持续稳定。京东昆岳当前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间接持有的烜达丰胜100%股权,相关股权结构清晰,股权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具体信息如下:

公司已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烜达丰胜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合并口径)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福建烜达丰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编号:华兴审字[2026]26004080010号)。上述审计报告公允反映了烜达丰胜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交易前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

交易前 交易后

(三)目标公司其他情况

烜达丰胜持有北京环博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环博达”、“项目公司”)100%股权,北京环博达系公司旗下北京亦庄仓储物流项目(以下简称“目标项目”)的持有、开发建设及运营主体,目标项目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E11街区,土地面积约4.3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83万平方米,项目已竣工并投入运营,主要租户包括小米、京东、生生物流等。

2024年5月,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人民币24,000万元,并由子公司北京环博达以名下相关资产、经营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分别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0,400万元。目标公司股权交割前,公司将完成上述担保的解除手续。

(四)其他安排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烜达丰胜、北京环博达发生资金往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公司尚未偿还公司的往来款项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3,043.45万元(其中:烜达丰胜为人民币3,329.05万元,北京环博达为人民币9,714.40万元)。根据交易安排,在目标公司股权交割前,由卖方负责对目标公司相关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及指定区域租户清退工作等,公司后续将分别对烜达丰胜、北京环博达进行增资,具体增资安排根据交易实际进展情况确定。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采用协商定价的方式,双方通过沟通谈判达成共识,双方先协商确定目标项目资产价值,再结合双方认可的目标公司其他资产价值以及负债等情况进行调整。经协商,截至本次交易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烜达丰胜暂定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3,536.60万元。交割日前公司将对目标公司及项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增资以清理相关债务,具体增资金额根据届时实际情况确定,后续股权转让价款将依据烜达丰胜交割日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即除目标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福建烜达丰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编号:华兴审字[2026]26004080010号),截至本次交易基准日即2025年12月31日,烜达丰胜账面总资产为人民币50,045.6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8,343.93万元。公司仓储物流资产按照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按照公司会计政策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司每年年末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年度审计机构据此编制相关审计报告,相关审计结果已公允地反映项目公司的股权价值。

本次交易系为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回笼资金优化整体资产结构,公司与交易对方基于正常商业诉求开展的市场化交易,通过沟通谈判达成共识,交易定价结合标的实际经营状况、市场流动性及行业交易惯例等综合审慎确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向交易对手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协议主要内容

各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买方:北京云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卖方:平潭信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福建烜达丰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公司:北京环博达物流有限公司

买方保证人:北京京东昆岳科技产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卖方保证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卖方持有的烜达丰胜100%无权利负担之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烜达丰胜间接持有坐落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约4.38万平方米,并已建成相关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

(一)交易标的:卖方持有的烜达丰胜100%无权利负担之股权。买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目标公司股权及附着或产生的一切权益和收益,包括不限于持有目标项目。

(二)交易价格

1.暂定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33,536.60万元,该交易价格充分考虑了基准日卖方在目标公司、项目公司中与目标股权相关的全部和任何权益等。

2.经审计股权转让价款:交割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双方共同委托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项目公司于交割日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根据交割日审计报告的审计结果依据协议相关约定确定经审计股权转让价款。

(三)交割安排

1.交割先决条件:在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相关先决条件达成或经豁免,包括公司完成目标公司及项目公司约定的债务清理、解除目标项目及项目公司任何权利负担、指定区域租户清退等,过渡期内无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禁止或限制或暂停交易的行政决定等。根据实际情况可酌情延长部分先决条件的达成期限。

2.交割:交割先决条件达成或豁免后双方向相关企业登记机关提交股权转让申请材料,新营业执照所载的核发日期为交割日。自交割日起,买方享有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四)支付安排

1.交割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股权转让价款的60%。

2.交割审计报表出具并确定经审计股权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至经审计股权转让价款的90%。

3.距交割日满6个月且满足协议约定的相关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至经审计股权转让价款的100%。

如交割日前项目公司产生诉讼纠纷的,买方有权在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中暂扣相关争议款,在争议款金额经司法程序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确定最终股权转让价款,并在价款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

(五)过渡期安排

过渡期内,卖方、目标公司、项目公司应当以协议签署日之前惯常方式开展业务,卖方应将目标公司、项目公司的财务报表、印章印鉴等使用情况向买方报备,并不得实施股利分配(基准日应付股利除外)、变更或放弃权益、增加承诺、提供对外担保等可能损害买方、目标公司、项目公司利益的事项。

因重大不利变化导致目标公司、项目公司亏损或减少的金额未超过100万元,卖方无需赔偿;金额达到100万元但未超过2,000万元,买方不得解除协议,但有权向卖方主张相当于亏损或减少金额的补偿或者调减交易对价。

(六)保证人保证

1.卖方保证人:卖方保证人就卖方、目标公司(限于交割日前)及项目公司(限于交割日前)在本协议及拟定交易文件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自交割日起的7年内。

2.买方保证人:买方保证人就买方在本协议及拟定交易文件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卖方有权直接要求买方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全部清偿责任,无需先向买方追偿;买方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付款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买方保证人亦不得实施任何影响其资信及担保能力的借贷、对外担保等行为。

(七)主要违约责任

1.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未达成,导致协议解除的,违约方需按照暂定股权转让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涉及租户清退、重大不利变化、禁止或限制或暂停交易的行政决定或非卖方原因未达成的,不构成违约。

2.如未履行协议交割相关义务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且未在收到对方补救通知后予以补正,导致协议解除的,违约方需按照暂定股权转让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非因买卖双方原因的除外。

3.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支付义务,按应付未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八)主要解除协议情形

1.买方作出的陈述、保证在重大方面存在不真实、不准确或重大误导,导致严重后果使交易无法继续的,卖方有权在交割日前解除协议;买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任何一期价款,逾期超过30日或卖方同意的宽限期的,买方应完成的交割先决条件未在期限内达成或被卖方豁免的,未履行协议交割相关义务给卖方造成重大损失且未在收到卖方补救通知后予以补正,卖方有权解除协议。

2.除已披露给买方的情形外,卖方作出的特定陈述、保证等违反协议约定,买方有权解除协议;交割先决条件(部分约定条件除外)非因卖方原因未在期限内达成或被买方豁免的,或卖方未履行协议交割相关义务给买方造成重大损失且未在收到买方补救通知后予以补正,买方有权解除协议。

3.任何一方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应支付相当于暂定股权转让价款20%的违约金。

(九)其他

1.如有争议,任一方可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

2.本协议自卖方保证人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出售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烜达丰胜及其子公司北京环博达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尚未偿还公司的往来款即股东借款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3,043.45万元。在目标公司股权交割前,公司将分别对对应公司进行增资清偿相关债务等,具体增资安排根据交易实际进展情况确定。后续股权转让价款亦将依据烜达丰胜交割日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即除目标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为目标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目标公司不存在委托理财的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可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和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运营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需要。经公司初步测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烜达丰胜历年已累计实现税前净利润合计约1.51亿元,主要包含历年经营收益、资产增值收益等。

本次交易最终股权交易转让价款尚未确定,但交易双方已就价款确定方式与调整机制达成一致。本次交易需在约定期限内达成相关交割先决条件,交割时间目前无法确定;股权转让价款需根据目标公司交割日经审计的相关资产及负债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因素包括对目标公司增资清理部分债务、目标公司过渡期经营收益及发生的租户清退成本等,同时受投资性房地产税会差异影响,初步预测会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暂无法确定本次交易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金额。本次交易涉及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金额以股权交割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交易双方虽已就价款确定方式与调整机制达成一致,但最终股权交易转让价款尚未确定,将根据目标公司交割日经审计的相关资产及负债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根据交易安排,需在约定期限内达成股东往来款清偿、相关资产抵押解除、指定区域租户清退等交割先决条件,相关条件能否按期顺利达成存在不确定性,交割先决条件涉及的租户清退成本尚未确定;同时,受宏观经济、市场情况及行业政策变化等影响,可能导致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后续推进不及预期、无法按计划实施甚至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跟进本次交易进展情况,严格根据相关监管规则要求及时披露交易重大进展或变化等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一022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10、11-13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此报告为非表决事项。

(二)特别决议议案:6、9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7、8、10、11、12.00、13.00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如为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股东亲自参会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如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有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地点

1. 登记时间:2026年5月29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2:30一4:30

2. 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25楼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林雨茜

(二)联系电话:0591-83815133

传 真:0591-87531804

邮 箱:db600693@dongbai.com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