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5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6-038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以书面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5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朱志荣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11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14 证券简称:东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在宁波市鄞州区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公司新科技项目建设

● 项目将在5年以上分批分期建设,预计总投资11.00亿元人民币,主要包括支付土地出让款及其他主要固定资产投资,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0.00亿元。本次投资总金额为预估数,尚需根据项目进展、实际市场需求等情况进行调整,实际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此次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后续推进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等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风险提示:敬请务必关注本公告的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2026年5月11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为践行“聚粉末之力,创绿色未来”之使命,积极贯彻“新材料,新科技,新东睦”发展战略(以下简称“三新战略”),聚焦新质生产力,以高质量发展理念为指引,构建公司新的发展格局。经研究,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在宁波市鄞州区购买土地使用权约70亩(具体以实际取得土地出让权为准),用于公司新科技项目建设(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投资项目”)。

本次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11.00亿元人民币,主要包括支付土地出让款、新建厂房、购置设备及产线智能化升级等主要固定资产投资,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0.00亿元。本次投资总金额为预估数,尚需根据项目进展和实际市场需求等情况进行调整,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金额为准。公司为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2026年5月11日,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6年4月2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拟新增融资额度的议案》、《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等议案,对2026年预计集团会涉及部分新工厂建设及全球化布局项目作出了工作部署。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加快推进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此次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后续推进项目建设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合同文件、缴纳各项费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项目报批报建、设备采购及其他一切必要事务。

(三)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四)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其他投资方,公司为唯一投资方及项目实施主体,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建设投资项目,将在5年以上分批分期建设,预计投资总额11.00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0.00亿元,具体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五)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项目尚处于土地招拍挂前期准备阶段,暂未签署正式合同。

(六)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11.00亿元人民币(主要包括支付土地出让款及其他主要固定资产投资,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0.00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投资总金额为预估数,尚需根据项目进展和实际市场需求等情况进行调整,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二、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尚处于土地招拍挂前期准备阶段,暂未签署正式合同,待相关单位审批后,确定具体合同条款。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交易系拟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通过受让土地、新建厂房、购置设备及产线智能化升级,建设公司新科技项目,符合公司“新材料,新科技,新东睦”发展战略

本次投资项目将在5年以上分批分期建设,公司预计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重要风险提示

(一)土地取得风险。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为前提,项目用地需通过招拍挂出让等方式取得,并签署相关协议。因此,该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相关协议能否签署及最终能否成交、成交面积、价格、取得时间等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未能竞得土地使用权,则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存在延期、调整或终止的风险。

(二)本次投资项目审批风险。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在后续推进过程中,可能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国家或地方相关政策调整、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进行调整,存在项目顺延、变更、中止乃至终止的风险。

(三)本次投资项目准入性指标风险。根据宁波市现有工业投资项目土地供应相关政策,本投资项目需要满足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年亩均税收、年亩均产值、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研发经费支出比例等指标要求,若项目建设未达到相应指标要求,后期将存在承担额外补缴土地出让款等违约责任。

(四)本次投资项目建设过程风险。本次投资项目建设周期长,难度较大,可能面临建设进度不及预期进度等风险。同时,本次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为初步测算的计划数或预估数,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承诺。

(五)本次投资项目生产经营风险。本次投资项目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调整、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将面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不确定性,项目效益及业务拓展可能不达预期。

(六)本次投资项目资金风险。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或自筹资金,若公司未来通过外部融资渠道筹集资金将导致公司的负债增加。项目投资总金额较大,若信贷政策和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发生变化,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积极主动作为,做好本次投资项目的各种风险应对措施,并将持续关注本次投资项目的建设及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0114 证券简称:东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志荣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肖亚军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授权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0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01 议案名称: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2 议案名称:与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拟新增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拟新增技改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的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本次股东会的议案5.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已对议案5.01回避表决;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议案5.02回避表决;宁波盈生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天龙、张霞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报备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