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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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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6-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7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十三届董事会。经征得全体董事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杨建安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建安先生为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杨建安先生为公司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十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十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杨建安先生、欧阳红兵先生、梅玫女士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杨建安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选举陶岚女士、欧阳红兵先生、何静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陶岚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选举欧阳红兵先生、杨建安先生、简基松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欧阳红兵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选举陶岚女士、杨建安先生、简基松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陶岚女士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选举简基松先生、杨建安先生、何静女士为董事会合规委员会成员,简基松先生为合规委员会召集人。

上述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十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费城先生为执行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费城先生为公司执行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权,任期与十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唐从虎先生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唐从虎先生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与十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向思函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向思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十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换届的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号)。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3.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8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十三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十三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杨建安先生。

非独立董事:杨建安先生、费城先生、梅玫女士、何静女士、戴为民女士、刘康黎先生。

独立董事:简基松先生、欧阳红兵先生、陶岚女士。

公司十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十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号)。

(二)十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杨建安先生

委员:欧阳红兵先生、梅玫女士

2.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陶岚女士

委员:欧阳红兵先生、何静女士

3.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欧阳红兵先生

委员:杨建安先生、简基松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陶岚女士

委员:杨建安先生、简基松先生

5.合规委员会

召集人:简基松先生

委员:杨建安先生、何静女士

上述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十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十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十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费城先生为公司执行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权;

2.唐从虎先生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3.向思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在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由董事长杨建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联系电话:028-85365657

传真:028-85365657

电子邮箱:DB000509@163.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武汉保利广场A座33楼3311室

邮编:430064

四、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后,文红星先生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红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文红星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4.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费城,男,1989年出生,法学硕士。历任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医疗健康业务总部高级经理,国信证券固定收益事业部债券发行五部业务总监。2020年7月至2024年3月任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董事;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任宁之轩(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4年3月至今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之日,费城先生未持有华塑控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核查,费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唐从虎,男,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联义物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武汉创明窗饰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部项目经理,三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审,湖北饭店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湖北省房县温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湖北鄂旅投神农架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十堰武当山五龙旅游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武汉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18年11月至2023年2月,先后任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3年3月至今,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2023年4月至今,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之日,唐从虎先生未持有华塑控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核查,唐从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向思函,女,199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21年2月至2023年5月,任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高级主管;2024年7月至2025年2月,就职于武汉武商奥特莱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3月入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5年7月至今,任天玑智谷(湖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9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之日,向思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向思函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