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6-临027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增持主体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建电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新建电力持有公司股份461,775,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0%。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中新建电力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5亿元,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中新建电力提出未来对公司股份的增持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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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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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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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交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6-临025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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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2日11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尹俊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伟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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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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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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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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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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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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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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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购售电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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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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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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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8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和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均回避表决,回避表决合计476,486,070股。
3、议案4和议案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云栋、张晓武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6-临026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5月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5月12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尹俊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并签订《借款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并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4亿元,期限一年,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利率报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6年4月20日公告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为3.0%,最终以借款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本事项为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对该项借款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