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ST春兴 公告编号:2026-05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26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陆德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其经股东会选举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由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所需,同意聘任陆德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2、3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ST春兴 公告编号:2026-05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人员信息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3、业务规模
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
公司属于制造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73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10%的范围内对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均已完结,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46?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8?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宇先生,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苏豪汇鸿(600981.SH)、苏豪时尚(600287.SH)、春兴精工(002547.SZ)、江苏国信(002608.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巧梅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为春兴精工(002547.SZ)提供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来为中天科技(600522.SH)、华丽家族(600503.SH)、风范股份(601700.SH)等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宇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巧梅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综合情况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合计26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20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55万元。审计费用总额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履职能力及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该所在开展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严格恪守独立、客观、公允的执业原则,勤勉尽责、履职到位,审计工作流程规范、执业行为合规有序;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ST春兴 公告编号:2026-05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陆德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陆德宇先生经股东会选举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由其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经营所需,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陆德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陆德宇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陆德宇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陆德宇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陆德宇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东北大学本科毕业。曾任贵航新艺机械厂技术员;保定市立中车轮制造有限公司技术员、热工工艺系长、技术质量科科长;保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精工压铸分公司科长、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25年11月起至今,担任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德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ST春兴 公告编号:2026-054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股东袁静女士于2026年5月14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截至目前袁静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1,00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袁静女士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9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提案8、9、14需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提案15,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3、提案披露情况: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做2025年度述职报告,本事项不需要审议。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22日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董事会办公室
(2) 邮编:215121
(3)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12-62625328
(4) 邮箱:cxjg@chunxing-group.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5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47”,投票简称为“春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