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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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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6-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6-027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锦湖轮胎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锦湖轮胎”)下属子公司Kumho Tire(H.K.) Co. Limited(以下称“锦湖香港”)、Kumho Tire U.S.A.,Inc.(以下称“锦湖美国”)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分别向Citibank N.A, Hong Kong Branch、JPMorgan Chase Bank,N.A.申请总金额不超过2,400万美元(约1.63亿人民币)、2,000万美元(约1.36亿人民币)的授信业务,用以补充公司经营资金。公司控股子公司锦湖轮胎拟为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4,400万美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该事项已根据韩交所规则经锦湖轮胎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注:表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归母净资产”数据取自公司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数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亿韩元)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锦湖香港和锦湖美国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锦湖轮胎与授信银行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五、担保事项的影响

本次担保的对象锦湖香港和锦湖美国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担保对象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状况良好,经营决策及财务管理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此次锦湖轮胎为锦湖香港和锦湖美国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4,400万美元,可满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效保障锦湖轮胎及其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该事项已根据韩交所规则经锦湖轮胎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约为23.12亿元(含本次担保),均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6年一季度未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3.7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