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2026年度
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6-024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2026年度
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信网络”)2026年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在上述总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10日、2026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5年11月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11号楼1层101
法定代表人:李雪莹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
主营业务: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电子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全资孙公司
最新的信用等级情况:信用状况良好,无外部评级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经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天融信网络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进展情况
2026年5月13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在北京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融信网络向该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2026年度,公司对天融信网络经审批的担保总额度为140,0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天融信网络的实际担保余额为52,015.07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天融信网络的累计担保余额为72,015.07万元,剩余可用担保总额度为67,984.93万元。
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保证最高额度:人民币20,0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6.1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6.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最后到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6.3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7、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26年度,公司为天融信网络提供担保总额度上限为14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5%;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72,015.0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为天融信网络提供担保外,不存在任何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6-025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龙光世纪海岸LCC写字楼6栋1407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雪莹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787人,代表股份数量217,045,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311%(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179,453,879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库存股1,850,500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数量50,545,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80人,代表股份数量166,499,6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389%;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783人,代表股份数量200,260,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05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九项议案,每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奋斗者”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拟作为公司“奋斗者”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公司“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奋斗者”第一期(增补)员工持股计划、“奋斗者”第一期(2023年增补)员工持股计划、“奋斗者”第一期(2024年增补)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奋斗者”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62,014,935股,未参与本议案投票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113,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632%;反对5,55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56%;弃权42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113,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632%;反对5,55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56%;弃权42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3%。
2.0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奋斗者”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拟作为公司“奋斗者”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公司“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奋斗者”第一期(增补)员工持股计划、“奋斗者”第一期(2023年增补)员工持股计划、“奋斗者”第一期(2024年增补)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奋斗者”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62,014,935股,未参与本议案投票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071,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381%;反对5,56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99%;弃权4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071,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381%;反对5,56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99%;弃权4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0%。
3.0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拟作为公司“奋斗者”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公司“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奋斗者”第一期(增补)员工持股计划、“奋斗者”第一期(2023年增补)员工持股计划、“奋斗者”第一期(2024年增补)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奋斗者”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62,014,935股,未参与本议案投票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163,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25%;反对5,4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58%;弃权44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163,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25%;反对5,4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58%;弃权44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7%。
4.0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255,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23%;反对5,2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66%;弃权544,9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1%。
5.0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217,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146%;反对5,24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81%;弃权580,1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3%。
6.0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194,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041%;反对5,3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48%;弃权47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408,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781%;反对5,3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23%;弃权47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6%。
7.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994,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21%;反对5,6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36%;弃权4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3%。
8.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雪莹女士、孔继阳先生、吴亚飚先生、公司“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奋斗者”第一期(2024年增补)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奋斗者”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47,418,468股,未参与本议案投票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536,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094%;反对5,63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04%;弃权45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296,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043%;反对5,63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51%;弃权45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6%。
9.0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283,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54%;反对4,89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61%;弃权864,9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498,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229%;反对4,89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52%;弃权864,9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9%。
四、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佘江炫先生、蒋庆哲先生、刘伟先生以及已离任独立董事吴建华先生向股东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各独立董事提交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参考市场标准,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在股东会上进行说明。
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了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相关内容已在《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中予以披露。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佳、李莎莎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在本次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的行为和决策过程符合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审议涉及股东或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提案时均已经采取回避措施,不存在应回避而未回避表决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