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807人,代表公司股份1,241,496,0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44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人,代表股份1,106,278,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96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1,806人,代表股份135,217,7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85%;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806人,代表公司股份135,217,7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85%。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全程监督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33,764,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72%;
反对6,863,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28%;
弃权868,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签字律师李涵、施珺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6-036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