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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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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6-025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2026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亚辉先生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周五)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5人,代表股份150,909,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4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37,531,1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7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0人,代表股份13,378,2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6%。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9人,代表股份45,135,1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31,756,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7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0人,代表股份13,378,2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6%。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0,705,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1%;反对192,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3%;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931,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91%;反对192,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6%;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

2、《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0,705,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1%;反对192,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3%;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931,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91%;反对192,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6%;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706,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9%;反对198,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7%;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932,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16%;反对198,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5%;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4、《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687,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2%;反对211,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0%;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913,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90%;反对211,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2%;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5、《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687,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0%;反对211,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2%;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913,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86%;反对211,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6%;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6、《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700,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7%;反对188,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2%;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926,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76%;反对188,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85%;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9%。

7、《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688,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9%;反对211,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2%;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914,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15%;反对211,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8%;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702,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1%;反对188,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2%;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928,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23%;反对188,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85%;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曲光杰、赵筱辰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