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6-018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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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本次委托理财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中风险或中高风险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可能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审慎投资策略,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并持续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并降低投资风险,但仍然存在收益不及预期、导致损失本金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及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委托理财授权额度。本次授权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二、本次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披露《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在此基础上,结合2026年度理财授权额度及公司资金安排,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配置,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增加认购中信证券资管财富均衡230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及国泰海通私客尊享FOF812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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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表中未到期金额含本次增加的投资金额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包括现金、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各类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货币市场基金、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一级市场新股首发、港股通、期货及衍生品、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不包含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理财产品资金直接或间接投向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会发生任何形式的资金占用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公司将合理安排和使用相关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财务制度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二)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1.通过内控流程对投资理财产品行为进行规范和控制,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对投资产品准入范围进行严格审批。
2.财务管理中心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充分做好理财产品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人员或机构提供咨询服务或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本次委托理财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中风险或中高风险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可能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审慎投资策略,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并持续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并降低投资风险,但仍然存在收益不及预期、导致损失本金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6-017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25元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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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年4月24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19,176,93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9,794,232.50元。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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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2.自行发放对象
本次现金分红公司无自行发放对象。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待其转让股票时按照上述通知规定执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再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施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收个人所得税。
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25元。如相关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25元。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法人股东和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0.25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股东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相关事项。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5-52718000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