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5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96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完成向22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7,953,285股,发行价格为37.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47,249,968.65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284,207.0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40,965,761.63元。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9日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07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简称“监管协议”)。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因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了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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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