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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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6-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12日以书面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召集并推举胡品贤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胡品贤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选举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2.1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选举胡品贤、岳明、朱大勇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胡品贤女士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同意选举王晓宏、吉书成、胡品贤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王晓宏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同意选举岳明、吉书成、刘卫华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岳明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同意选举吉书成、王晓宏、周世杰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吉书成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朱大勇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周晨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刘卫华先生、周世杰先生、陈方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周敏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汪立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赵宇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3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已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刘卫华先生出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胡品贤女士(董事长)、朱大勇先生、周世杰先生

2、职工董事:刘卫华先生

3、独立董事:王晓宏女士、吉书成先生、岳明先生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组成委员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情况

1、总裁:朱大勇先生

2、副总裁:刘卫华先生、周世杰先生、陈方明先生

3、财务负责人:周敏女士

4、董事会秘书:周晨磊先生

5、内部审计负责人:汪立先生

6、证券事务代表:赵宇婷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必须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公司本次换届完成后,胡士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胡品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裁职务,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斌先生、杨文浩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士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126,345股,胡品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557,100股,刘斌先生、杨文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胡士勇先生、胡品龙先生届满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司本次换届完成后,曹吾娟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吾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曹吾娟女士届满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16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简历

1、胡品贤女士(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1997年9月至2005年3月在周庄镇人民政府历任会计、妇联副主席、妇联主席;2005年3月至2010年11月任华宏集团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2年10月任中共青阳镇委员会宣传委员;2012年10月至2015年3月任徐霞客镇人民政府副镇长;2025年8月至今任周庄镇华宏村党委书记;2015年3月至今任华宏集团董事、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华宏科技董事长。

胡品贤女士与控股股东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胡士勇先生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品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朱大勇先生(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2年至1994年在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工作;1994年至1998年任江苏春兰摩托车有限公司财务科长;1998年至1999年任江苏春兰自动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999年至2006年历任春兰(集团)公司审计处处长、财务处处长;2006年至2007年任江苏春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至2008年任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7月至2026年5月任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董事会秘书。

朱大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217,14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周世杰先生(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4月至2011年10月任江苏金泰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口业务员;2012年1月至2012年3月任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2年4月至2012年10月任上海盛万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2年10月至今任威尔曼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华宏科技董事、副总裁。

周世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世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781,657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刘卫华先生(职工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1992年7月至1999年10月任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国营七一三矿制造部技术员、质检室副主任;1999年12月至2003年4月任龙南县和利稀土冶炼厂综合部部长、常务副厂长;2003年5月至2005年12月任赣州东利高技术有限公司制造部部长;2006年1月至2011年2月任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公司总经办总工、常务副总;2011年3月至2012年12月任赣州立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经理;2012年6月至今任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华宏科技董事、副总裁。

刘卫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9,545,993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王晓宏女士(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造价师、高级审计师。1992年7月至1995年9月任郊区物资局机电设备公司主办会计;1995年9月至1999年3月任南长区南信审计事务所项目经理;1999年5月至2008年10月任无锡中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起人;2009年9月至今任无锡太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长;2022年8月至今任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晓宏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吉书成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律师。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中国一汽无锡柴油机有限公司党群管理职务;2018年1月至今任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2024年5月至今任华宏科技独立董事。

吉书成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岳明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博士学历,教授。2001年7月至2009年11月任北京工业大学材料学院讲师、副教授。2009年11月至今任北京工业大学教授、中国稀土学会理事、中国稀土学会可再生资源专委会主任委员、国际稀土永磁专业委员会委员、国际稀土标准委员会专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稀土新材料”重点专项首席科学家;2022年9月至今任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岳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

1、朱大勇(总裁),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2、刘卫华(副总裁),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3、周世杰(副总裁),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4、陈方明(副总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0年出生,高中学历。2000年至今,历任华宏科技片区经理、大客户部经理、销售总监等职务,现任华宏科技副总裁。

陈方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85,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周敏(财务负责人),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7月至2014年2月任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员;2014年3月至2017年8月任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7年12月至2019年3月任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9年4月至2026年5月任公司审计部部长。

周敏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周晨磊(董事会秘书),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7月至2018年5月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师;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任公司审计经理;2019年4月至2026年5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周晨磊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周晨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汪立(内部审计负责人),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江阴市金桥化工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主管、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审计专员、海澜智云科技有限公司运营中心主任助理,现任公司审计部副部长。

汪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赵宇婷(证券事务代表),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1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江苏奥派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投资部证券事务专员。赵宇婷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赵宇婷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阴市澄杨路11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品贤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7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96,759,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849%。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89,627,0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48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6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7,132,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5%。

3、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6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7,132,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5%。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杨学良律师、张凤婷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6,735,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反对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108,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07%;反对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9%;弃权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3%。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6,730,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103,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8%;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2%;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0%。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6,728,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反对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101,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0%;反对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0%;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0%。

(四)《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6,734,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3%;反对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107,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7%;反对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3%;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0%。

(五)《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588,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9%;反对47,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弃权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63,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61%;反对47,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25%;弃权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4%。

(六)《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630,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5%;反对7,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105,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3%;反对7,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7%;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0%。

(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6,693,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6%;反对6,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66,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95%;反对6,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7%;弃权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8%。

(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6,689,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3%;反对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62,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30%;反对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2%;弃权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8%。

(九)《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6,733,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2%;反对6,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106,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59%;反对6,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1%;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0%。

(十)《关于计提商誉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6,691,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反对8,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64,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59%;反对8,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3%;弃权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68%。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6,728,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6%;反对10,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101,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8%;反对10,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6%;弃权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6%。

(十二)《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6,692,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1%;反对47,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65,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85%;反对47,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3%;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2%。

(十三)《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6,728,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6%;反对10,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101,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8%;反对10,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6%;弃权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6%。

(十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4,625,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07%;反对2,074,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90%;弃权6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998,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742%;反对2,074,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804%;弃权6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54%。

(十五)《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分红回报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6,735,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反对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108,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07%;反对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7%;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5%。

(十六)《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6,734,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107,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1%;反对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7%;弃权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1%。

(十七)《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胡品贤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6,235,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34%。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608,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521%。

2、选举朱大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6,235,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1%。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608,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417%。

3、选举周世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6,232,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4%。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605,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090%。

(十八)《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王晓宏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6,233,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5%。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606,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138%。

2、选举吉书成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6,232,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4%。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605,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109%。

3、选举岳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6,232,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4%。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605,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09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了杨学良律师、张凤婷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