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6-033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2026年5月1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开具保函(含代开保函)、各类融资业务担保、供应链金融业务承诺的应付账款担保、向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的担保、项目履约担保等)。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上述担保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或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合称“金融机构”)签订《“信e链”业务两方合作协议》,约定在合作协议有效期内,公司授权主体通过签署《被授权公司清单》的形式作为债务人加入本协议。公司作为共同买方,对子、分公司已签发但在债权到期日时未足额偿付的付款义务,由公司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
三、《“信e链”业务两方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合作内容
3.1、乙方通过乙方对公电子渠道对融资申请人提供无追索权保理服务。合作期间,融资申请人通过乙方对公电子渠道提交保理融资申请,各方在线完成全部或者部分保理业务流程。
3.2、乙方为甲方核定的无追索权保理总额度为(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05月13日至2027年02月14日止。该额度用于乙方基于甲方在乙方对公电子渠道上承诺付款的《付款承诺函》及《付款承诺函》项下的e信向e信持有人提供的本协议项下的保理融资服务。
3.3、乙方发放保理融资款后,在对公电子渠道上更新《最终付款明细表》,明确收款人为乙方,收款金额为《付款承诺函》项下转让至乙方的e信所对应的金额。融资申请人向乙方提交融资申请时提供的加载甲方电子签名的《付款承诺函》及其项下债务人开立的e信代表了甲方到期按《最终付款明细表》无条件付款的真实意思表示。
4、违约处理
违约事件发生后,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一定期限内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和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6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12%。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无违规担保和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信e链”业务两方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