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泉州嘉德利电子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嘉德利”)、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参与申购嘉德利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情况
嘉德利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嘉德利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76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广发证券托管的公募基金参与嘉德利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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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与申购惠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情况
惠康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惠康科技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26元/股,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财通证券托管的公募基金参与惠康科技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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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华夏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5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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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场内简称:电指数(扩位证券简称:电力ETF华夏)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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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
②募集期间募集的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③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④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的数量区间为0。
⑤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人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其认购确认情况,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