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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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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6-025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适用):不适用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次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万其见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6人,公司董事祝慧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列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罗雁飞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李林先生、方热军先生、黄珺女士分别述职)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试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再融资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5为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440,041,641股,上述关联股东已在涉及此项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2上述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现场出席会议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勇军、吴娟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此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6-026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号)、《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号)。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547,953,678.05元,盈余公积金111,671,556.72元,资本公积金3,280,482,587.6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可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111,671,556.72元和资本公积金1,436,282,121.33元,两项合计1,547,953,678.05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其中,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均来源于股东货币出资形成的股本溢价。

公司母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主要系生猪价格持续下跌,影响公司业绩导致未分配利润为负。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盈余公积金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金减少至1,844,200,466.35元,全额弥补母公司2025年度累计亏损(即母公司2025年度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由负变为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本次母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宜,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的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公司的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31-84449593,0731-84449588-811

3、其他

(1)邮寄方式的申报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2)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975证券简称:新五丰公告编号:2026-027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18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邓小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邓小龙先生因个人原因及工作调整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另有任用。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邓小龙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邓小龙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

邓小龙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邓小龙先生在任职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