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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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6-021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长林启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其中独立董事张占江先生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参加了会议。

2、董事会秘书陈清贤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泽铭、吴雨欣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6-022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20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97元,共计募集资金94,8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8,9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0〕686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温岭市森林包装有限公司和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本次注销的专用账户是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开立于中国银行温岭大溪支行,账号为“372784756290”,专用于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包装纸设备更新技改项目”的存放和使用。该项目已经完工结项,2026年5月18日公司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账户注销日结存资金人民币733.34元,存入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一般账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