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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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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2026-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选举徐维栋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5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孙爱保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会议选举徐维栋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徐维栋先生个人简历:

徐维栋,1975 年3 月出生,民革党员,大学本科(双专业学士),江西财经大学投资金融系投资经济管理专业、经济信息系经济信息管理第二专业毕业,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第九届绍兴市人大代表,绍兴市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对外委托鉴定机构专门知识专家、绍兴市检察院听证员、绍兴市国资委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绍兴市科技局财务评审专家、绍兴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绍兴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首届行业自律委员会委员。现任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所长、董事,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绍兴市越城区慈善总会监事,民革绍兴市直六支部副主委。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徐维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本次选举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徐维栋(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周斌照、董事谢鹏3 名委员组成。

2.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孙爱保、独立董事朱杏珍(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徐维栋3名委员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2026-021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黄酒博物馆多功能厅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孙爱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0人,董事潘旭辉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张磊光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万龙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参加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377,877,597股,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第6、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第9项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徐维栋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勤芝、周万鑫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