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6 公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88号公司研发楼1209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海鹰先生

7、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主持人及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33人,代表股份65,369,4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794%。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55,855,93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37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7人,代表股份9,513,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2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27人,代表股份9,513,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7人,代表股份9,513,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20%。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4,650,9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09%;反对68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42%;弃权3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795,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476%;反对6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51%;弃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74%。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参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4,156,0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38%;反对1,157,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02%;弃权5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300,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455%;反对1,15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638%;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07%。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参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898,4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97%;反对1,42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14%;弃权4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042,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378%;反对1,4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892%;弃权4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参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773,4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85%;反对1,537,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20%;弃权5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917,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238%;反对1,53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612%;弃权5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49%。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参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916,1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68%;反对1,4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17%;弃权5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060,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238%;反对1,4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159%;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3%。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参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913,3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25%;反对1,40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72%;弃权52,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057,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944%;反对1,4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38%;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18%。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参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清律师、朱浩力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备查文件

1、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