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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诸暨千禧路5号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三楼报告厅。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骆平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7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76,309,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815%,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524,158,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051%。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76人,代表股份数52,151,1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64%。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077人,代表股份数52,151,2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6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33,173,31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151%;42,444,56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49%;691,4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0%。

2.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535,828,01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758%;39,783,36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31%;697,9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1%。

3.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34,686,31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776%;40,943,16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44%;679,8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0%。

4.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34,474,41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409%;41,174,06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44%;660,8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7%。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0,316,3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817%;41,174,06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512%;660,8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1%。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38,398,71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218%;37,242,26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22%;668,3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4,240,6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065%;37,242,26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120%;668,3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5%。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

表决结果:531,988,01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095%;43,749,16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13%;572,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7,829,9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40%;43,749,16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890%;572,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7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31,885,51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17%;43,781,66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69%;642,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4%。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7,727,4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175%;43,781,66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513%;642,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12%。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31,881,41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10%;43,749,565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13%;678,3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7%。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会详细汇报了各自的基本情况、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和业务状况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和内容,以及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字:何新宇、张鼎城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3.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