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4月2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下午15:00在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第三街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相荣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张诚毅律师、何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6,771,778,703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43,536,043股,在计算股东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80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67,729,84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1262%。其中,参加现场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59,716,30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496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人数为7,80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8,013,53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296%。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人数为7,80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714,73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156%。
三、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60,870,9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90%;反对4,314,3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3%;弃权2,54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6,855,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683%;反对4,314,3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940%;弃权2,5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37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0,79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33%;反对4,690,7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0%;弃权2,23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6,784,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055%;反对4,690,7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250%;弃权2,23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9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35,461,8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47%;反对30,083,0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30%;弃权2,18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1,446,7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6238%;反对30,083,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4548%;弃权2,18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21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授信规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16,426,8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532%;反对48,687,6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05%;弃权2,61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62,41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8845%;反对48,687,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8156%;弃权2,6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99%。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1,010,5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00%;反对4,314,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3%;弃权2,40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6,995,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911%;反对4,314,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943%;弃权2,4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14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59,737,3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95%;反对5,255,9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46%;弃权2,73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5,722,2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714%;反对5,255,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220%;弃权2,73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6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59,752,7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08%;反对5,254,1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45%;弃权2,722,9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5,737,6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850%;反对5,254,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204%;弃权2,722,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94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公司董事的股东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并且该等股东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表决情况:同意111,920,9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298%;反对5,702,1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46%;弃权2,81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5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5,199,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119%;反对5,702,1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145%;弃权2,81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36%。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并且该等股东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表决情况:同意608,983,5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19%;反对5,796,9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86%;弃权2,83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5,079,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4065%;反对5,796,9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978%;弃权2,83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95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张诚毅律师、何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