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 公告编号:2026-03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44人(出席股东JHL INFINITE LLC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93,366,623股,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7,607,733股),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72,127,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374%,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24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2,675,5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39%。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出席股东JHL INFINITE LLC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93,366,623股,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7,607,733股),代表股份563,660,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33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5名,代表股份8,467,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42%。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240人,代表股份12,675,5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39%。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部分董事以远程通讯方式出席)、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71,711,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4%,反对37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0%,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260,2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36%;反对37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90%;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4%。
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71,711,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4%,反对37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0%,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260,2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36%;反对37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90%;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4%。
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71,692,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1%,反对39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2%,弃权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241,0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722%;反对39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91%;弃权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7%。
4.《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55,874,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5%,反对37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3%,弃权4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253,8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731%;反对37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90%;弃权4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9%。
关联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71,710,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2%,反对37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0%,弃权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259,1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149%;反对37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90%;弃权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1%。
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71,667,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6%,反对394,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0%,弃权6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215,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30%;反对394,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50%;弃权6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20%。
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8,775,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4%,反对39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0%,弃权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252,3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13%;反对3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70%;弃权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7%。
关联股东刘肇怀、JHL INFINITE LLC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2025年度独立董事工作向全体股东作了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森林律师、方映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