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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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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662 证券简称:宏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号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仙月环路与万富路交叉口公司1号门综合楼107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罗才华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会议议案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全部议案,均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议案情况如下: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情况

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情况如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二)议案表决结果

1、议案第1.00项到第6.00项、第9.00项、第10.00项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议案第7.00项到第8.00项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第3.00项涉及关联关系,关联股东罗才华、何进、赣州市博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2、罗才华先生、何进女士、余子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李荐先生、贺辉娥女士、向旭家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可以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向旭家先生自2022年12月2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故其实际任期届满日为2028年12月27日)。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康晓阳律师、兰雪律师

3、结论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1662 证券简称:宏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号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1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罗才华先生、何进女士、余子毅先生、张轶先生、独立董事向旭家先生、贺辉娥女士以现场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李荐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才华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韩德功先生、财务总监周国辉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罗才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审计委员会:贺辉娥(主任委员)、何进、向旭家

战略委员会:罗才华(主任委员)、余子毅、李荐

提名委员会:向旭家(主任委员)、罗才华、贺辉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荐(主任委员)、罗才华、贺辉娥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罗才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以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聘任余子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周国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聘任韩德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以上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廖韬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1662 证券简称:宏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号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5月24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实际工作安排,为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决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罗才华先生(董事长)、何进女士、余子毅先生、张轶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李荐先生、贺辉娥女士、向旭家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任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可以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向旭家先生自2022年12月2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故其实际任期届满日为2028年12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0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二)专门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贺辉娥(主任委员)、何进、向旭家

战略委员会:罗才华(主任委员)、余子毅、李荐

提名委员会:向旭家(主任委员)、罗才华、贺辉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荐(主任委员)、罗才华、贺辉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贺辉娥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罗才华先生

副总经理:余子毅先生

财务总监:周国辉先生

董事会秘书:韩德功先生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秘书韩德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及工作经验。除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控股股东罗才华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可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贯彻实施,保障经营决策高效落地,是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需求及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层稳定性所作出的合理安排。公司通过《公司章程》等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权划分,强化独立董事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保障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廖韬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廖韬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廖韬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9-82361936

电子邮箱:ongoal@ongoaltech.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仙月环路与万富路交叉口公司1号门综合楼

特此公告。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除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周国辉先生,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南大学财政学专业。2006年6月至2011年4月,担任中海石油建滔化工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1年5月至2014年4月,担任武汉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5月至2020年10月,担任湖北人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2021年3月至2024年4月担任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4年5月至2026年1月担任湖南肆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6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国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国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

韩德功先生,198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宁波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具备中国法律职业资格。2020年2月至2022年11月,担任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负责人;2022年11月至2026年3月,担任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6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德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德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韩德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廖韬先生,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专业金融法方向。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25年4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廖韬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301662 证券简称:宏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号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张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轶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张轶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张轶先生:198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专业。2012年4月至2022年12月,历任公司销售工程师、销售经理、销售大客户总监、食药化塑销售总监,2023年1月至今担任食药化塑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轶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轶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