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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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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6-034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新乔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会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66名,代表股份共计292,055,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308%。其中,中小投资者共562名,代表股份共计101,373,9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20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股份共计133,152,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88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55名,代表股份共计158,902,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420%。

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291,546,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7%;反对489,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7%;弃权1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二)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91,545,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4%;反对490,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0%;弃权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三)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291,482,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8%;反对555,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2%;弃权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800,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47%;反对555,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79%;弃权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四)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1,493,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9%;反对548,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9%;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812,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65%;反对548,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3%;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五)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1,478,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7%;反对56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0%;弃权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797,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7%;反对56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2%;弃权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六)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8,475,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44%;反对3,568,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17%;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七)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1,437,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4%;反对606,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5%;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755,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04%;反对606,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9%;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八)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1,477,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1%;反对56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0%;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796,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0%;反对56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2%;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九)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0,857,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3%;反对552,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0%;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807,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16%;反对552,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47%;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其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十)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1,481,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4%;反对550,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6%;弃权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799,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37%;反对550,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3%;弃权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律师董亚杰、谭程凯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