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罗能源”、“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负责艾罗能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重大风险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5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2,092.05万元和6,974.50万元,同比2024年年度分别减少40.61%和50.73%,主要原因系:2025年度,公司工商业储能系统表现出了强劲的增长势头与市场韧性,其销售额为55,216.44万元,同比增长456.95%,成为拉动公司营收增长的新动力。但由于公司亚非、澳洲等新兴市场整体毛利率水平相对偏低、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增加,导致本期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为了完善产品线,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5年研发投入达到60,784.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33%,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4.89%;公司为了推广新产品、提高销售区域覆盖范围,使得销售费用增加了19,712.53万元,同比增长了52.41%。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与行业变化趋势一致,所处行业亦不存在持续衰退或者技术替代等情形,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二、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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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人员对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包括股东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3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指出的问题,针对警示函提及的募集资金管理相关问题,公司认真学习并对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分析,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加强公司相关人员的培训、定期检查募集资金状况等措施,积极落实整改,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五、重大风险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更新迭代的速度较快。公司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通过开发新产品实现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如果未来行业内出现突破性新技术,而公司未能及时深入了解和分析新技术,并快速准确开发出新一代贴合市场需求、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新产品,则可能使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及市场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是知识和技术密集型行业,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生存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随着本行业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人才竞争不断加剧,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有效的激励并实行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导致核心技术人员发生较大规模的流失或无法吸引优秀研发人才,则会对公司的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核心技术对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至关重要。出于技术保密需要,公司部分专有技术未申请专利、著作权。如果公司未来出现离职员工违约或者公司的核心技术保密方式出现重大漏洞,则可能导致公司的核心技术泄露,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4、研发失败风险
公司产品研发具有周期长、投入大的特点,需要准确把握技术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持续进行技术的突破与创新。
如果公司未来对于技术发展趋势或客户需求的判断出现偏差,可能导致研发的产品与市场需求不匹配,无法为公司带来有效的收入,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经营风险
1、毛利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为31.96%,较上年同期减少6.16个百分点。如果未来行业竞争加剧,而公司未能成功研发出更高售价或更低成本的产品,或上游原材料价格出现波动,则公司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2025年12月,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编号:GR202533009440),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有效期三年。如果未来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公司持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不能顺利续期,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78,372.53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0.96%,占报告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9.20%。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能将持续增加。未来如果公司欠款客户的资信状况发生变化,可能存在部分款项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汇率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境外销售,主要采用欧元、英镑、美元等外币结算。若未来国家的外汇政策发生变化,或者人民币汇率产生较大波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近些年来,欧洲等地区能源结构向光伏等清洁能源转型的进程不断推进,并针对户用储能行业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上述政策对行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同时,各地区和国家光伏储能行业发展进程各不相同,结合本国产业发展实际情况,部分国家亦通过补贴退坡政策、进口关税等贸易性政策、提振本土制造政策等,推动光伏储能行业朝向市场化发展,同时加强了对本土光伏和储能行业的保护。
公司的产品主要销往境外,包括欧洲、澳大利亚、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家和地区。其中,欧洲为公司的最大销售市场。结合全球各国家光伏、储能产业政策变化、国际贸易政策变化,对公司可能造成的风险包括以下三方面:
第一,行业景气程度与政策关联度较高的风险。随着光伏行业技术不断进步,光伏发电成本逐年下降,结合储能技术应用,光伏发电在发电稳定性及可靠性方面亦取得大幅进步。尽管如此,现阶段光伏发电在成本和稳定性方面,与传统能源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并且各国家和地区光伏行业发展所处阶段不完全相同,行业景气度与政策关联度较高。
第二,补贴退坡或者地方产业保护带来的政策变化存在风险。全球各国家关于光伏储能行业鼓励政策主要依托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实现。若在主要由补贴和税收减免推动光伏储能产业发展的国家出现降低或者取消补贴情况,则可能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此外,在光伏储能产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出于地方产业保护目的而实施的提振本土产业政策或者对外国厂商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情形,例如美国发布提振本土储能产业的法案,和欧盟2024年公布针对欧盟本土清洁能源技术的《净零工业法案》。欧洲地区是公司主要销售区域;美国不是公司目前重点实现收入的市场,但美国市场能够帮助公司树立更好的品牌声誉,是公司未来重点关注的区域。美国、欧盟发布提振本土产业的法案,尽管法规整体促进光伏储能行业发展,但针对本土企业保护相关政策亦会对公司的境外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第三,国际贸易带来进出口贸易或者关税政策变化存在风险。公司产品主要销往境外,未来如果公司境外主要销售国家或地区就储能电池、光伏逆变器等产品发起贸易摩擦或争端,或者因为经济、政治环境变化及保护本土产业的目的而施行不利于公司产品进出口的相关贸易或者关税政策,例如美国政府2018年颁布的“301”法案,以及后续对储能电池、逆变器加码增收关税额度等政策,未来不排除公司重点销售区域颁布类似进出口贸易或者关税政策,进而可能会对公司的境外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六、重大违规事项
2025年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七、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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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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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2.84%,主要原因系亚洲、澳洲等新兴市场销售逐步扩大,带动整体收入增长;
2、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分别减少74.43%、40.61%、50.73%,主要原因系新兴市场产品毛利较低,同时公司加大市场开拓、研发投入,导致费用攀升,利润额减少;
2025年度,公司工商业储能系统表现出了强劲的增长势头与市场韧性,其销售额为55,216.44万元,同比增长456.95%,成为拉动公司营收增长的新动力。为了完善产品线,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5年研发投入达到60,784.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33%;公司为了推广新产品、提高销售区域覆盖范围,使得销售费用增加了19,712.53万元,同比增长了52.41%;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55.30%,主要原因系采购量增长及承兑到期兑付导致的支付供应商货款增长;
4、每股收益减少40.16%,主要原因系净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综上,公司2025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八、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取得并且处于技术应用阶段,核心技术应用的产品储能电池、储能逆变器和并网逆变器均达到规模化量产;同时,在行业内较早推出储能一体机,具有较强的产品创新能力。
公司现已掌握包括复杂情况下的MPPT追踪技术、快速并网功率控制技术、储能微网控制技术等多项直接应用于储能逆变器和储能电池产品的核心技术,围绕各项核心技术取得了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了储能充电系统及控制方法;电池的充电控制方法、储能设备及光伏储能系统;逆变器混合并联系统的控制方法及其相关设备;三相不平衡输出控制方法及其系统等发明专利。
截至2025年末,围绕电力电子技术、储能技术,公司现已取得发明专利73项、实用新型专利206项、外观设计专利126项、软件著作权109项;2025年公司新增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111项,外观设计专利41项、软件著作权29项。
综上,2025年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九、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为了保持产品与技术优势,持续重视研发投入。2025年年度,公司加速构建户用储能系统、工商业储能系统、地面电站储能系统、并网逆变器及相关智能产品矩阵以响应市场细分需求;2025年,为了保持竞争力,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增加了12,670.30万元,同比增长了26.33%。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4.89%,比2024年同期减少了0.77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25年年度,公司各个在研项目均如期开展,进展正常,并将研发成果通过专利申请等方式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2025年年度,公司新增授权专利167项,包含授权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111项、外观设计专利41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授权专利405项,知识产权储备持续充实。
十、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保荐机构未发现公司存在新增业务。
十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16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4号)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66元/股。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2,6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832.5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807.45万元(数值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造成,以下同)。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2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2023]200Z0046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51,263.76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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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公司通过强化人员培训、定期检查等方式强化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2025年度,艾罗能源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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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 奇 张 钰 源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5 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