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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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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持股变动超过1%的公告

2026-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6-043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持股变动超过1%的公告

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鼎控股”或“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港实业”)及美港实业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辉国际”) 出具的《关于减持鹏鼎控股股份超过1%及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2026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公司控股股东美港实业及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计划自2026年4月25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8月20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万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73 %),减持价格不低于50元/股。

2026年5月21日,美港实业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400万股。截至2026年5月21日收盘,美港实业持有公司股份1,510,242,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15%,美港实业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持有公司股份132,402,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美港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情况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美港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