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95 证券简称:天地在线 公告编号:202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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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商通大道5号院(紫光科技园)21号楼一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信意安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4人,代表股份94,482,9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4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81,758,0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7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7人,代表股份12,72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9人,代表股份356,6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6人,代表股份356,3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8%。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368,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4%;反对10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5%;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806%;反对10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079%;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16%。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370,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4%;反对10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5%;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657%;反对10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227%;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16%。
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信意安、陈洪霞、天津一飞天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一鸣天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95,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41%;反对121,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62%;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505%;反对121,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184%;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11%。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381,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5%;反对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4%;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101%;反对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784%;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16%。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359,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5%;反对114,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4%;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329%;反对114,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555%;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16%。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李露、战梦璐
(三)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股东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