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期间利息
全部归还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6-033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期间利息
全部归还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形成的背景和原因
为实现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阿特斯”)在美国市场业务长期参与,保障企业正常经营,降低经营风险,最大程度保护上市公司以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5年底对美国市场业务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美国市场业务调整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本次资金占用原系A股上市主体的下属子公司,因业务运营需要,公司在持有期间通过资金拆借方式向其提供日常运营资金,相关拆借在A股上市主体合并报表范围内属于内部资金往来,不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2025年12月,依据上述海外业务重组方案,公司将三家境外标的公司的相关股权按市场公允价格转让予控股股东CSIQ控制的合资主体。股权交割完成后,三家境外标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转变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即“其他关联方”),原本属于内部资金往来的拆借余额,构成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A股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通过现金转账方式,归还了本次因海外业务重组被动形成的资金占用金额及占用期间按照市场公允利率所需承担的利息,本息合计64,552.71万元,其中本金63,709.61万元,利息843.10万元,本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资金及期间利息已全部归还完毕。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就本次形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再次向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歉意。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加强资金控制与管理力度,防止类似情形再次发生,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